天津检察长李宝金 天津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被双规
天津市检察院一位人士称,12日中午还看见李宝金在单位食堂吃饭,下午“人就找不到了”。
第二天上午,天津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齐二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吉栋来到市检察院,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宣布,在查处其他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李宝金有经济问题,“中纪委决定对其采取‘双规’”。市检察院的工作暂时由副检察长高勇主持。
现年61岁的李宝金,是天津政法系统颇有影响的人物。他是山东章丘人,生于1942年;早在1961年7月就进入天津市警界,从基层干部一路升迁,历任天津市公安局二处干部,政办室副主任,副处长、处长,1987年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2年,他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1993年同时担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998年6月当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1月,李再次当选检察长,到2007年将任期届满。
目前,关于李宝金究竟涉嫌哪些犯罪尚不可知。坊间纷传,他与天津一些大民营房地产商过从较密,有着复杂的权钱交易。但此说尚未能得到权威部门的证实。
不过,他和一些房地产商,如天津浩天集团董事长王小毛等交往频繁,已非秘密。据知情者说,李宝金不仅能为自己,还能帮别人以相当低廉的价格买到好房,“大家都知道天津的房地产商听他的”。
一位接近天津检察院系统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李宝金调任检察院工作时,最初并不很情愿,而上任后不久,曾公开在内部会议上感慨说,“没想到检察院有这么大的权力。”
“地产商都害怕他。”这位人士说。不过,在天津市检察院,李宝金亦非让人害怕的形象,相反人际关系不错。他身高近1.80米,说话嗓门很大,很多人对他的评价是“霸气”和“义气”:前者指的是他办事果断甚至有些专横,“动不动就骂人”;后者则表明能为本单位职工谋得福利。
市检察院一位退休职工告诉记者,从1978年至1998年,检察院没有给职工盖过房,1998年李宝金上任后,解决了绝大部分干警的住房问题,职工福利待遇比以前有明显提高。检察院的办案设备也得到很大改善。以前检察院只有30多辆车,现在有上百辆,还有不少好车。
“这些钱从哪里来的,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财政拨款,是李宝金靠自己的能力弄来的。”这位人士显然对李的“能力”颇为赞赏,岂知他是否终会为此付出代价。
早在2005年,李宝金在天津媒体上曾发表“以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互动推进反腐败”一文。文中写道:“几年来,为便于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检务公开主动寻求外部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政,把检察执法过程置于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视线之中,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在干警头脑中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检察机关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此文发表后,曾作为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倡导、学习的材料。今日读来,则已另有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