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文化体育局马金凤大戏楼内院修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曹县马金凤大戏楼内院修建工程 由 曹县人民政府 批准,资金性质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曹县文化体育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曹县境内;
2.2 工 期:3个月;
2.3 项目质量:合格;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项目规模: 本工程共壹个标段:
曹县马金凤大戏楼内院硬化面积约6329.89平方米(需回填土7595立方米):其中旱冰场面积约893.42平方米,硬铺路面积约4682.19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27.8平方米,升旗台1座,采用地灯亮化,下水道铺设长度约400米等。
2.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同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0月23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时(北京时间),在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二代身份证。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
4.2 谈判文件及图纸于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0月23日(周六、周日正常工作),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购买;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 开标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10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 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司法局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县文化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菏泽中华东路868号302室(茂业百货对过)
联系人: 李局长 联 系 人: 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