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华南通市副市长 杨海龙同志被任命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张烨)昨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农村扶贫开发等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志鹏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剑锋受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明委托向会议提请关于杨海龙同志任职的议案,以及关于王晓斌同志免职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杨海龙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王晓斌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蒋才茂同志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提请的关于倪小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倪小涛同志、张瑜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锦辉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庭)庭长。并免去徐锦平、曹翠萍、李惠萍、顾海浪、杨新祥、张勇、陈炎等同志职务。
陆志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关于我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修订草案)》。
去年,我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35.51亿元、增长18.2%;全市直接融资总规模达825.2亿元,超过全市当年新增贷款规模;全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达109家,创历史新高;并成为全国第5个存款超万亿的地级市;全市继续保持金融优秀生态县全覆盖。
今年一季度,我市存贷款再创新高,存贷款增量分别居全省第二、第三位。同时,我市“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开局良好。去年,全市7000元建档立卡低收入户脱贫30889人,脱贫率超过28%,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脱贫率25%工作目标。
庄中秋强调,本次会议新任命的同志受命于我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要强化政治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绝对忠诚可靠;强化法治思维,崇尚法治,厉行法治,依靠法治;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保持清正廉洁的为政品格。
庄中秋指出,当前南通正处在多重战略叠加的发展风口,发展机遇难得、发展潜力巨大。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着力破解实体经济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人大在经济金融工作方面的监督职能,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时,要深入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把我市“十三五”期间开展的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统一到省委“两聚一高”的新实践上来,突出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细化顶层设计,实化举措办法,强化部门协作,保证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黄卫成、葛玉琴,秘书长杨扬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等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杨海龙同志简历
杨海龙,男,1965年12月生,汉族,甘肃通渭人,大学学历,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
1983年9月至1987年8月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校区教师;1987年8月至1989年7月青海省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学习;1989年7月至1991年7月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校区教师;1991年7月至1993年3月青海省共和县委办公室秘书;1993年3月至1993年9月青海省共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9月至1995年12月青海省海南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95年12月至1998年3月青海省海南州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3月至2000年1月青海省海南州公安局办公室主任;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青海省贵德县公安局局长;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青海省贵德县发展计划经济贸易局局长;2003年4月至2005年5月青海省贵南县副县长(其间: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挂职任青海省交通厅公路局副局长);2005年5月至2006年7月青海省海南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006年7月至2006年9月青海省同德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06年9月至2010年9月青海省同德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6年3月至2008年1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专业本科班学习,2008年9月至2008年12月青海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青海省贵德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青海省贵德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年7月至2014年9月青海省贵德县委书记;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青海省海南州副州长、贵德县委书记;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青海省海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职),青海省海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7年5月起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青海省海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