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遇家暴七年 只许挣钱不准花钱
男子遭遇家暴七年
肥东县众兴乡的建筑工人王财发,却待在老家迟迟不愿返程务工。今年36岁的王财发是一名建筑工人,常年在合肥市区务工。春节前,王财发就跟妻子商量,回老家肥东县众兴乡看望一下母亲,没想到却遭到了妻子的反对。王财发的父亲去年因病去世,王财发担心母亲一个人在家过年会觉得孤单。正月初二,不顾妻子的反对,王财发搭上亲戚的顺风车,独自回家探望了母亲。
王财发说,其实他进城务工的工资也还可以,一年有4万元钱 。可自打结婚以后, 所有的工资就都被妻子小梅拿走了。他的妻子小梅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腿脚不太方便,所以在生活中,王财发一直很照顾和谦让妻子。再加上王财发的这份工作是小梅的舅舅介绍的,因此这些年来,王财发的工资一直都是妻子小梅去结算。一年忙到头,工资是一毛见不着,全被妻子拿走了。结婚七年来,他们家一直是妻子掌管财政大权,平时王财发想找妻子要点零花钱都难。只挣钱不准花钱的日子让王财发感到憋屈,自然也就不愿意再出门挣钱了。
经济控制也算“家暴”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当然,相比于传统意义上的殴打等侵犯身体健康权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已经与时俱进,现在很多行为都被纳入了家庭暴力的范围之内,例如:冷暴力、经济控制。早在200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出台《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就将家庭暴力分为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但我国法律尚未将经济控制明确列入家暴范畴。
即便如此,家庭成员也对家庭财产享有支配权,特别是上文中王某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小梅个人财产,王某享有一半的支配权。如果王某一直不能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利,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