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性侵无罪?律师:不算强奸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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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22岁的大连市民李先生(网名"阿里山神卤蛋")的遭遇引发了广大网友关注.8月16日,他在练车过程中遭遇46岁男性教练徐某猥亵,下体受伤.之后,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不少网友针对此事发表评论认为,男性遭遇性侵比较尴尬,质疑警方处置力度不够,甚至有人认为在我国男生被性侵,施害方"无罪".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税浴洋和四川智库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游添川予以解读表示,中国在保护男性性权利方面确实有异于女性,男性目前暂不适用于强奸罪的受害一方认定,但这并

近日,22岁的大连市民李先生(网名“阿里山神卤蛋”)的遭遇引发了广大网友关注。8月16日,他在练车过程中遭遇46岁男性教练徐某猥亵,下体受伤。之后,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不少网友针对此事发表评论认为,男性遭遇性侵比较尴尬,质疑警方处置力度不够,甚至有人认为在我国男生被性侵,施害方“无罪”。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税浴洋和四川智库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游添川予以解读表示,中国在保护男性性权利方面确实有异于女性,男性目前暂不适用于强奸罪的受害一方认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性侵男性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尽管男性暂时不能作为强奸案的受害者出现,那是否施害者就能逃脱法律制裁呢?答案是,NO!(不是)“依据我国现行的刑法的规定,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该施暴者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如多次或侵犯多人等,可能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