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手术致母子双亡 医师和护士都是非法行医
28岁的小王是湖北浠水人,已经生育了两个女儿,2016年初,小王再次怀孕,但一直到腹中的胎儿已经快30周时,小王和家人却打算做引产手术。
根据卫生部门规定,符合规定生育条件,非医学需要、无紧急情况,怀孕十四周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本人要求终止妊娠的,施行手术单位应当查验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也就是说,已经怀孕30周的小王如果想在正规的医院终止妊娠,必须先获得相关部门的证明。
可能出于多方面的原因,小王和家人最终选择到位于武汉洪山区一家诊所来做引产手术。据审理此案的副庭长介绍,小王可能是通过小广告等方式得知了这个诊所,并前来治疗。
在没有开具任何证明的情况下,小王住进了这家诊所,开始进行终止妊娠的医疗项目。可就在住院后的第七天,小王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小诊所眼见已经无法控制局面,就把小王送到最近的医院抢救。可惜为时已晚,小王和腹中的胎儿双双身亡。
经过法医鉴定,该诊所的治疗方式和小王以及腹中胎儿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调查发现,这家门诊根本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小王进行医疗操作的医生和护士也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是典型的非法行医。
经过法院审理,非法行医的医生和护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处罚金2万元和1万元,同时赔付原告经济损失30余万元。而黑诊所的负责人目前还在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