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政府成老赖 领导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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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中共奉新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号"奉新发布"消息,4月1日,该公众号发布了名为"关于网传<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和<江西省宜春市

据中共奉新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号“奉新发布”消息,4月1日,该公众号发布了名为“关于网传《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和《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情况说明”的文章,文章提到,3月31日,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了《法治,就是让政府不能任性》的帖子和《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的照片,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关注。我县高度重视,将尊重法律裁决,严格按法律履行义务,配合法院做好相关工作。

关于奉新县政府成为“老赖”事情原委是这样的:3月31日,网上流传着两份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显示,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时,被执行人奉新县人民政府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等规定,决定将奉新县人民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据了解,这个案件是一起开发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是奉新县沿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约3.2亿元,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冻结了奉新县人民政府在银行的账户。也就是说,奉新县政府变成了俗称的“老赖”。

依据法律规定,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奉新县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即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将来在乘坐飞机、高铁及入住星际酒店高消费的时候,都将要受到限制。另外,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该县政府的领导人还有可能会因“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裁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