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4起村官换届选举问题 涉拉票贿选等
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是:
1、忻州市忻府区解原乡佐城村党员张文晋、邢全生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问题。2014年10月30日,张文晋找本村党员邢全生,表明了在这次村党支部换届中与邢全生一起任支部委员并由自己担任支部书记的想法,同时将2000元现金交给邢全生作为活动经费。10月31日,张文晋和邢全生一起到本村党员白某、王某家中,给每家放下500元和写有张文晋、邢全生的字条,并嘱咐在选举时按纸条上填写选票。11月9日,经忻府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文晋、邢全生开除党籍处分。
2、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奇村党员贾二虎干扰换届选举会议会场秩序问题。2014年11月7日,奇村党支部召开支部换届选举会议,参会党员贾二虎突然站起来大吵大闹,且不听工作人员劝阻,严重干扰会场秩序。公安机关给予贾二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11月9日,经忻府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贾二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杜村党员赵亚民、张震在换届选举期间宴请党员群众问题。2014年11月2日,杜村第四居民组组长张震以征地为由,向杜村党支部书记赵亚民提议宴请有关人员。赵亚民明知换届选举期间不允许宴请的纪律规定,却同意张震组织村支委、村委委员兼妇联主任等11名党员和5名村民,在尧都区某饭店设宴两桌。11月13日,经尧都区纪委研究,鉴于赵亚民还有涉法缓刑判决,决定合并给予赵亚民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临汾市浮山县张庄乡张庄村党员邹天林拉票贿选问题。2014年10月,张庄村党员邹天林在县城某饭店分四批次宴请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共13人,目的是为了竞选村党支部书记。11月17日,张庄乡农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取消了邹天林候选人资格。11月22日,经浮山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邹天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吸取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作为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点工作抓在手上,引导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对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和通告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大核查力度,坚持“有案必查”、“露头就打”,从重从快,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拉票贿选、扰乱换届选举工作秩序等违纪违法行为,为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