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四军3万元借条”经鉴定为现代仿制品
“新四军借条” 采访对象供图。
2014年11月4日,光山县村民张志良向媒体反映称,家中有一张1946年由新四军开出的借条,至今已保存了68年,借条显示其爷爷曾借给新四军3万元,该村民多年向政府要求兑现无果。这张“新四军借条”披露后,随即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张志良提供的“借粮款收据”上面写着,“今承湘店乡(后更名南向店乡)保庄张炎山先生借给本军现金叁萬元,特给此据为凭。”署名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并盖有江克成红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2014年11月18日,光山县委新闻中心苏姓工作人员曾告诉记者,光山县村民张志良要求政府兑现新四军3万元借条一事,经当地公安局通过走访南向店村,多方调查,最终确认新四军借条的署名“张炎山”与张志良口中的爷爷“张炎善”为同一人,而张志良也确为张炎山的孙子。官方此前要求确认的3个兑现条件已成功通过两个,只差鉴定收据真伪。
2015年1月16日,信阳市文物管理局再次组织专家对张志良提供的“借粮款收据”进行鉴定,但专家最终的鉴定意见为该收据为现代仿制品。
1月23日,记者从光山县官方得到的鉴定意见显示:2015年1月16日,根据光山县南向店乡村民张志良申请,信阳市文物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张炎山“借粮款收据”(1946年)真伪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一、该“借粮款收据”空白处内容用当代圆珠笔填写,字迹较新,特征明显;二、该“借粮款收据”用印为当代化学印油;三、该收据中简化字多次出现。综上所述,专家们认定该“借粮款收据”为现代仿制品。县有关部门已通过电话将该鉴定意见告知张志良,并将鉴定意见原件邮寄张志良本人。如果张志良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建议其向上级文物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对于“借粮款收据”的鉴定意见,张志良表示感到难以置信,同时也不满意鉴定结果。“老一辈传下来的东西怎么可能会是现代伪造品?他们又怎么可能会造假。”此外,张志良提及鉴定意见为何未对纸张真伪作出说明?他再三表达对于鉴定意见的不理解。“这件事不会不了了之的,必须得有个真实的结果,和家人商量考虑后再做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