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状告冯小刚 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
做导演的冯小刚,可能从未想过会因为导演一部与历史小说中人物同名的电影而被告上法庭。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引发大众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及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的不满。并且造成了原告及全体潘氏族人时常被别人讥讽辱骂等严重精神伤害,对原告潘金莲及全体潘氏族人名誉权侵权。
而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代理人则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是指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而不是原告广东增城的潘金莲。“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同名同姓,但是两码事。”因此,被告方认为电影并未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不同意庭外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