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章莹颖案总结出社区安全标准的三大认识误区
最近,由章莹颖案延伸出了一个关于社会治安的讨论话题,这个话题反映出不少安全观念、犯罪学普遍规律上的误区。比如在衡量一个社区是否安全时,有人把“深夜外出撸串”“深夜独自外出或回家”当作重要的判断标准。作为一种个人经验,这未尝不可。只是一旦进入公共讨论,单纯地运用主观、感性判断,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误导他人。
误区一:敢“深夜撸串”,说明社会安全度很高
这里讨论的是狭义上的“安全”——社会治安,而非广义上的“安全感”。
通常,人们评价一个社区是否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日常生活体验。但安全与否不单是个人主观感受。不少有关社会治安的研究,都将社会治安的概念划分为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主观构面包括民众的治安安全感和警察满意度,而客观构面则涵盖官方犯罪统计和犯罪被害调查。
普通人对治安的主观感受与社区治安整体情况关系不大,反倒与犯罪类型和与自己的相关性关系更大。犯罪被害理论中,生活形态-暴露理论和日常活动理论均强调个人人口特性(如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工作、收入和种族等)会影响其生活形态或日常活动。社会对于不同性别、年龄和婚姻状况者的角色期待是不一样的,因此会产生不同的生活形态。此外,社会结构(如经济、家庭、教育、法律等)会影响个人对居住环境、休闲活动、教育机会、交通工具等生活方式的选择。在角色期待和社会结构的交互作用下,人口特性不同者其生活形态将有所差异,使某些人有较高机率暴露于犯罪被害情境,而这些人的人口特性大都与犯罪人类似。因此,犯罪被害者的人口特性分布是非随机的,亦即某些特质人口有较高的犯罪被害率。
换言之,如果你是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一般不会具有特殊的生活形态和日常活动,因此可以躲避生活中大多数危险因素,相对来说是“安全”的。如果是边缘人群——流浪汉、小姐等,由于特殊的生活形态,很容易将自己暴露在风险之中。
而“深夜撸串”,在时间选择上可以归为特殊的“日常活动”。根据犯罪学理论,犯罪现象具有时间性特征,夜晚秘密性犯罪的阻力较小,得逞的可能性大,同时可有效地逃避打击。
一般来说大城市的某些区域治安比较差,某些区域治安比较好。所以,一些网友津津乐道的“深夜撸串”的安全感,不过是城市内个别人流量大、繁华的区域所带来的幻觉。无论在哪个国家,“深夜撸串”都有一定的风险。
误区二:犯罪率高的国家,一定不安全
通常,在比较A、B两个地区谁更安全的讨论中,常有人用犯罪率(每十万人口的刑事案件发生数)来试图压倒另一方——“A区犯罪率这么高,肯定没有B区安全!”
用犯罪率做横向对比,得出谁更安全的结论,这并不可靠。不同国家,犯罪标准及犯罪率统计方法天差地别,使得这种比较难以得出准确结论。
比如,大多数西方国家实行“轻罪/重罪”的一元追诉模式。一元追诉模式将所有治安违法行为规定在刑法典中作为犯罪处理,只是因犯罪的轻重不等而设置相应幅度的刑罚。中国则分违法和犯罪。以交通违章为例,美国法律规定,交通违章属犯罪行为。而在中国,违法违章行为,由行政机关直接执行治安或行政处罚,犯罪行为才需要上法庭,受刑事追诉。
再比如,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曾在2012年发布最新报告统计各国强奸案的发案率,瑞典排名第一,也因此带上了“强奸天堂”的帽子。这让人疑惑,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背后的原因:一是瑞典法律对强奸的定义非常宽泛;二是法律鼓励受害者积极报案,只要你敢报案,警方就会立案。且在统计时会对每起案件进行情节、次数及人头细分,单起报案可能被警方记录为多个案例。
此外,犯罪率的统计还牵扯到犯罪黑数的问题。犯罪黑数是指虽已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未予记载的犯罪数量。影响犯罪黑数规模的重要因素有两个:一是被害人不报案率,二是立案不实率。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犯罪黑数规模相差很大。精确统计犯罪黑数及对原因作定性定量分析,是一个很大的难题。通常犯罪被害人调查是解决犯罪黑数问题 ,弥补刑事司法统计不足的有效方法。
所以,单纯比较犯罪率,无法衡量一个地区真实的安全性。
误区三:处处歌舞升平,看不到危险,就是安全的
在比较哪一种环境更安全时,普通人常常容易陷入一种迷思——看不到危险,就是安全。
但真正的安全,不仅要看普通人生活表面的平静,还要关注平静之下的暗流涌动。一种有效的安全观是——在充分意识到风险、有安全预警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最大的安全感。这种安全观对国人可能是一种冲击,但道理其实很简单——知道哪里危险,才能躲开危险。
在战术评论专家、曾在纽约市警察局(NYPD)担任警察的郑三炮看来,最能让居民提升安全感的方法是:听得到警笛和直升机的轰鸣声…… 本地犯罪动向是完全公开的。居民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大体上可以了解案发时段、地段以及案件类型和发生方式,甚至能知道某类刑犯所在的具体位置,从而做出相应的预防。
国外的大学生,经常能收到学校发送的crime alert(犯罪警报)邮件;政府部门、警察局、商业公司也会推出各种各样的犯罪率地图,传播防控知识,减少被害恐惧。这都是有效的安全预警。
其实,中国人有非常强的主动自我防卫意识——去火车站就提前拉响大脑中的警报,包包要背在前面,几乎家家都安装防盗窗…… 但大多数人对居住区域的案发类型、案发特点一无所知。看不到危险,不代表危险不存在。
正确认识犯罪的普遍规律
谈安全与否之前,都有一个大前提——恶性犯罪总是会以一定概率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
犯罪是一种无法回避和根除的社会现象,性犯罪,暴力犯罪,侵财犯罪,各有其历史和现实的规律。比如根据犯罪学统计,多数女性性侵受害者是“认识”罪犯的。这里用引号的意思是,“认识”却并不知根底。人们的错觉就是“一回生两回熟”,几次邂逅就成了熟人。(郑三炮)
尤其对于身处不同文化之中的观察者,如果不了解这些犯罪规律——比如犯罪被害者的人口特性分布是非随机的,个人主观感受不是衡量安全的唯一标尺,和正确的安全观念——无知的安全不叫安全,生硬对比就很容易得出错误结论。而对于出门在外的人来说,正确看待和认识风险,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把握个人的命运。
要有安全意识,但不必夸大安全焦虑,也不必以个案妖魔化任何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