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纵火案律师退庭的真正原因曝光 党琳山:我和莫焕晶没有退路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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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保姆纵火案律师党琳山2017年12月2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保姆纵火案终于开庭了,然而,9点28分,在开庭后不到半小时,党琳山因对杭州中院管辖权提出质疑,在要求中止庭审未果后,当即离庭表示抗议,致使庭审中断.此举引发巨大争议."我哪里是火,我要自焚的节奏."他在通话中回复,此时的他刚刚回到下榻的酒店,上午出庭时穿的西服扭作一团扔在床上,他跑去洗手间漱口,回来猛灌了几口水.今天下午,他独自前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看守所打算与莫焕晶会面,但并未如愿.看守所方面称接到了杭州中院的电话,因离庭被法院

保姆纵火案律师党琳山

2017年12月2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保姆纵火案终于开庭了,然而,9点28分,在开庭后不到半小时,党琳山因对杭州中院管辖权提出质疑,在要求中止庭审未果后,当即离庭表示抗议,致使庭审中断。此举引发巨大争议。

“我哪里是火,我要自焚的节奏。”他在通话中回复,此时的他刚刚回到下榻的酒店,上午出庭时穿的西服扭作一团扔在床上,他跑去洗手间漱口,回来猛灌了几口水。

今天下午,他独自前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看守所打算与莫焕晶会面,但并未如愿。看守所方面称接到了杭州中院的电话,因离庭被法院视作放弃辩护权,法院要求看守所阻拦党琳山继续与莫焕晶会面。

从看守所回来后,党琳山接受了采访,他说,退庭是最大限度维护莫焕晶的合法权益,“我和我的当事人没有退路,也没有选择。”

退庭“这种做法是在最大限度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记者:为什么一定要争取证人出庭?

党琳山:对于查明案件的事实是非常重要的。我再三表达给杭州中院,本案法律关系复杂,牵涉众多,希望延后开庭。但是对于法庭的做法,我确实没有办法。对于法庭作出的决定,法律没有提出明确的救急措施。不像行政复议,目前没有明确的法令帮助,比如申请上级裁决。

记者:有没有和莫焕晶商量过离庭的行为?

党琳山:12月19日那天我会见了莫焕晶五个小时,主要做一些庭前辅导。我说过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我还没有下定决心这么做。对我来说,各方面都是很严重的事情。我只是说可能会,但是具体还不确定。她也不太明白,但完全信任我。我反复地说了,不利的情况,我也有心理准备。

记者:这是不是一种辩护策略?

党琳山:这个案子不是什么高科技的犯罪,最关键的是要还原事实的真相,只有真相出来,才能厘清各方的责任。我不是采取什么高端的法务技巧,我纯粹是一种抗议,如果公安收集证据比较全面,没有什么障碍的话,我不会这样做的。退庭是很严重的,我们司法实践中也是很罕见的,对我本人来讲也是有很不好的影响。杭州中院肯定会想司法局律协投诉我,肯定会处分。作为我来讲,不是值不值得的问题,我没有其他的办法。

记者:对方律师认为你这是一种延长莫焕晶生命的策略?

党琳山:根据我之前得到的消息,有人对我说过,不要浪费精力在一审二审了。我把这情况给莫焕晶和家人讲了,他们完全信任我,同意我对本案采取的一些措施。

记者:你这样的行为会不会无视当事人的利益?

党琳山:我这种做法是在最大限度维护她的合法权益,并没有造成损害。

记者:有声音质疑你这样做是在炒作自己。

党琳山:有人这么认为我也没有办法,我和我的当事人没有退路,也没有选择。

记者:有没有考虑过坚持离庭会对你自己造成的后果?

党琳山:刑事不仅是对当事人罚当其罪的惩罚,挖掘造成案件背后的不好的因素,具体到本案,尤为明显,因为公众对物业消防的质疑可以说是铺天盖地,到底物业和消防在本案是什么样的角色,如果庭审都回避,那么这次庭审的社会意义可以说是降低到很低的水平了。我作为律师,也希望认真办案能够挖掘形成案件的不好的因素,为我们社会各方面的进步和改善提供一点贡献。

记者:如何接下这个案子的?接下这个案子有没有犹豫?

党琳山:莫焕晶弟弟经人介绍找到我。在案发的时候,舆论关注度比较高,我也注意到了,紧接着第二天就有媒体包括家属质疑消防记录和物业,当时我就觉得这个案子还是有很大的社会意义的。物业和消防暴露出的问题也是值得深究的。我没有犹豫。作为律师来讲,一个要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第二能通过办好承办的案件来推动社会进步,我认为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记者:你代理这个案子后,都做过哪些调查?

党琳山:7月5号接受委托后,7号我就第一次会见莫焕晶了解案情。8号根据她的意愿买了一束花到灵堂去悼念朱小贞和三个小孩。后续的工作就是研究法条和案例,等8月11日移送检察院起诉后,就阅卷,由于案卷比较多,相当大一部分都是手写的笔录,阅读速度很慢,根据阅卷的情况,准备对一些关键证据的质证意见,准备向法庭提交当事人最轻的证据和细节,准备质证提纲、辩护词。

记者:庭前会议上你表达了什么诉求?

党琳山:11月2号召开的庭前会议,主要就开庭的情况进行准备。9月5号我曾提交了三个申请:一个是申请对莫焕晶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一个是申请法院继续调取证据,一个是申请证人出庭。根据《刑法》司法解释第53条,法院应该在接到申请后的五天内予以答复,但杭州中院直到庭前会议时才答复我。对于莫焕晶申请司法精神鉴定,法院认为她精神正常,拒绝;我提交的38个申请证人出庭申请,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关于调取证据的申请,他们认为案卷里已经有了,也没有必要。

记者:什么时候得知只有两名消防队员被取证?

党琳山:我是8月14从检察院拿到案卷后,当天就看了,发现根据消防报告,有84人参与灭火,只采集了两名,而且是第二批进入火场的,我觉得是很不正常的。

记者:个人接触过出警的消防队员吗?

党琳山:没有。我只是阅读了案卷。理论上律师是有调查权的,但实践中,特别是刑事案件中律师的调查权几乎没有。原因很复杂,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如果辩护人认为哪些证据需要搜集调取,一般的操作是向法庭申请。

记者:你发现哪些有利于莫焕晶的证人证词?

党琳山:有些证据需要补充,火灾事故责任报告,消防员的证言。现在还不方便说。

记者:退庭后的这几个小时做了什么?

党琳山:下午我去看守所会见莫焕晶,没见到,说我拒绝辩护不让我见。我说我有律师证,有当事人的委托书所函,为什么不让我见?他们说法院通知的,由于我中途退庭,自动放弃了对莫焕晶的辩护,不让我会见了。看守所特别远,在余杭区。我折腾了大半个小时,没有办法就走了。

记者:现在的心情怎样?

党琳山:我都谈不上什么心情,一直在路上,不停地接电话。昨天已经想好了今天要这么做,所以既然做了,就愿意承受带来的一切后果吧。

记者: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党琳山:律师的辩护权来源于当事人而非法院。法院没有权力给当事人另找辩护人。只要莫焕晶不解除对我的委托,这个案子我要负责到底。我希望法院会尽快答复,我会做好开庭准备。

以上是党琳山接受记者时回答的内容,同时,媒体也曝光出了一份莫焕晶的声明,她表示不会更换律师。

莫焕晶在声明中称:“本人莫焕晶,因一念之差,放火导致朱小贞,及三个可爱的孩子死亡,心中非常后悔,愿接受法律的惩罚,如果判我死刑能使一切从头再来,我也愿意接受死刑。

同时,我希望我的案子能公开、公正的审理,促使大家更加关注物业、关注消防,能吸取教训,避免悲剧重演。

我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在之前的工作中非常认真负责,我很感谢他,我相信本案的公正审理必须有党琳山律师的参与,我同意我家人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解除党琳山律师的委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再请其他律师。”

保姆纵火案男主人林生斌

这次休庭确实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也一度上了微博热搜,此后,林生斌也在微博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对“6.22”案件在杭州中级法院意外中止审理,我的几点看法。

一、对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擅自退庭的行为予以谴责

莫焕晶故意放火,见死不救,我妻子和三个孩子死于非命,莫焕晶罪大恶极,民愤极大,应尽快审理和判决。我们家属坚持要求判处莫焕晶死刑,如此才能彰显法律的公正。但莫焕晶辩护人不尊重法庭,擅自退庭,显然是在拖延時间,为罪恶之人莫焕晶苟延残喘,其行为有悖起码的良知。

二、请求杭州的司法机关认真办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提前预判和准备,加快审判进程。

案发至今已六个月,作为死者的父亲和丈夫,我每分每秒都沉浸在非人煎熬中,好不容易等到开庭,竟然遇到开庭半小時即被中止的情形,我和其他家属又是一次雪上加霜。对方辨护人提出的程序上的观点和要求,自有法庭依法公正裁决,我们不便置评,但诚挚希望杭州的司法机关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后续审理和判决顺利进行。

三、请求杭州法院充分尊重被害人家属的旁听权利。

此案是公开审理案子,四个亲人死去,于情于理,法院应当充许被害人方大部分近亲属参与旁听。被害人方申请40人旁听,开庭前一天仅同意5人,开庭当天又只允许3人。相反,庭审時,旁听的有很多年轻面孔,还空着好些位置。一大堆警察严密布防。

不过林生斌的微博很快就被删除了,我们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