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洁箎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的党政领导一年内不得重任原职相当职务

2017-11-3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央视网综合消息:中国官方媒体今日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规定,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党政

    央视网综合消息:中国官方媒体今日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规定,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

    文件中第十六条中规定,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文件同时写到,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 相关新闻 **********************

中央连发四文 构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中共中央制度反腐“再出重拳”,连续授权官方媒体新华社发布了四份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件。上述文件发布后,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一周之前温家宝总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的声音仍尤在耳,再结合近期中央连续下发的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文件,不难发现,中央正在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步伐,使之更快趋于完善。 >>>>详细

突击提拔干部将可追究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规定,如有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等情形,可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详细

选拔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 党委领导将被问责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