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笔畅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感谢给予公正判决周笔畅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感谢给予公正判决
2018年5月2日,周笔畅名誉侵权案胜诉,周笔畅工作室两年维权之路告终。
周笔畅代理律师孙茂成今日微博发文称收到了周笔畅诉头条号作者陈宏荣(今日头条号“猪肉荣的文剧店”)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2015年10月23日,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娱乐频道《城市发现》主编陈宏荣通过今日头条号“猪肉荣的文剧店”发布文章,文字中有侮辱周笔畅等内容。随后周笔畅与陈宏荣进行交涉,但陈宏荣未做任何回应。2016年2月周笔畅委托律师将陈宏荣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经过两年多判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陈宏荣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名为‘猪肉荣的文剧店’的头条号上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周笔畅赔礼道歉,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为七十二小时,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逾期不执行上述内容,则由本院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陈宏荣负担”。
周笔畅工作室对于胜诉表示:胜诉让我们更加坚定了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的信心。让我们共同监督维护文明健康的舆论环境。网友表示:两年多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不管怎样,正义还是到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