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将雾霾纳入气象灾害 竟将人祸定为天灾

201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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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于5月27日审议<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将霾列为气象灾害.7月20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气象灾害的定义被调整为“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和霾等造成人身财产.社会功能.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事件”.可见,继<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将霾纳入气象灾害定义后,草案修改稿中对此予以了保留.专家纷纷表示,霾是环境恶劣的问题,属于人祸,不能定义为天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于5月27日审议《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将霾列为气象灾害。7月20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气象灾害的定义被调整为“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和霾等造成人身财产、社会功能、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事件”。

可见,继《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将霾纳入气象灾害定义后,草案修改稿中对此予以了保留。专家纷纷表示,霾是环境恶劣的问题,属于人祸,不能定义为天灾。经验表明,减少或消除霾的关键还是要靠能源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实行精准治霾和科学治霾,其中更需要加强部门之间、地方之间的合作。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很长、很艰巨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