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肖兵 中科云网:关于收到肖兵先生寄来《授权委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7-21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肖兵先生寄来《授权委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收到肖兵先生寄来的委托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先生、经国际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该复印件经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婧、张勤见证,证明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
根据《授权委托书》,公司获悉孟凯先生于2017年2月6日与肖兵先生签署了《授权委托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一、《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 鉴于委托人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股票代码:00230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中科云网18156万股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因个人原因不能回国,兹授权以下事项:委托肖兵先生为孟凯先生的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代理权限为: 1、肖兵先生享有充分行使标的股权的相应股东权利,包括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中科云网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科云网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标的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科云网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2、在中科云网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重组、股票增发等重大事项过程中,应由控股股东履行的行为、签署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监管部门、中科云网及中介机构提交本人相关资料,为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重组、股票增发等重大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函、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人均委托肖兵先生代为履行和签署文件。
3、在委托期限内,中科云网召开的股东大会,直接由肖兵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亦不再就每次股东大会作出具体授权委托,肖兵先生在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行为、表示与代为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协议等,委托人均予承认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4、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处理个人债务纠纷,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各债权相关方协商谈判并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在结算公司办理一切相应手续。
在以上代理权限范围内,受托人不可转授权给第三方。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12个月。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收到《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后,第一时间向孟凯先生就上述授权文件事项进行求证,孟凯先生回复称:“本人确认文件系本人签署,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2、鉴于此次收到的孟凯先生对肖兵先生的授权文件,其内容与2015年11月3日孟凯先生对王禹皓先生的股东权利授权,以及公司近日收到的孟凯先生对陆镇林先生的股东权利授权,孟凯先生对陈继先生的股东权利授权四者之间可能存在相互矛盾之处。
如部分或者全部情况属实的,有可能引发争议,并可能进而引起法律纠纷。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授权委托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