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戴卫 香港店铺售隐形随意试戴 卫生成忧或致失明
俗称“大眼仔”的彩色隐形眼镜,近年成为年轻人的“装扮”配件。香港消委会收到投诉指,有“格仔铺”罔顾卫生,提供“百家镜片”予顾客试戴,有人试戴后双眼变红,也有人使用怀疑不适合的“大眼仔”后,眼睛干涸、眼球留下圆印。消委会提醒市民,切勿在没有专业视光师驻场的店铺或于网上购买隐形眼镜,如使用不当,或导致眼球缺氧、磨损,甚至失明。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今年1月至11月,消委会共接获18宗隐形眼镜投诉,其中1宗与“大眼仔”有关。有投诉人与朋友到“格仔铺”购买“大眼仔”,店员提供数十款“大眼仔”供她们试戴。但两人发现店内没有视光师驻场,店员更没有清洗或立即丢弃她们试戴过的“大眼仔”,只是放回原处,供其他顾客试戴。换言之,两人试戴的“大眼仔”可能是“百家镜片”,之前或有无数人试戴过。投诉人试戴后不久双眼即时发红。
投诉人的朋友其后于该“格仔铺”购买一款声称于韩国制造、可戴3年的“大眼仔”,她回家戴了4至5小时后,发觉双眼变得干涩及不适,遂脱下镜片,赫然发现眼球上留下一个圆印。另有投诉人于网上拍卖场买到货不对办的“大眼仔”,投诉人在拍卖网站购买声称含水量42%的镜片,但收货后发觉镜片标签的含水量仅38%,要求退换不果。
香港中文大学眼科及视觉科学学系发言人表示,“大眼仔”没有度数,但面积较普通隐形眼镜大,接触眼球范围也较广,加上容易出现镜片弧度不吻合及透氧度低,使用“大眼仔”有机会出现眼球磨损、缺氧及感染等综合症。香港光学会董事樊志诚建议,消费者购买隐形眼镜前须谘询眼科视光师意见,选择适合的镜片物料及种类。
消委会指出,香港暂时没有法例监管“大眼仔”买卖,消费者购买及使用有关产品存有风险,支持当局将“大眼仔”纳入医疗仪器法例。该会提醒消费者,无论使用有否矫视功能的隐形眼镜,须先由眼科医生或合资格的注册视光师作综合眼睛检查,再根据建议验配镜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