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2岁女童遭5旬小学校警强奸2年 涉事者已被刑事拘留
昨天(1月23日),河南一男子爆料称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的五旬学校工作人员刘某长期性侵未成年女童乐乐(化名),据悉,2018年1月15日,家人带乐乐去当地卫生院查,发现乐乐已怀孕五个月。
乐乐出生于2006年,今年12岁,父亲肢体残疾,常年在外打工。母亲有智力缺陷且无个人生活管理能力,多年来一直由大女儿打工照料。近日,母亲发现乐乐不对劲儿,在当地卫生院检查后被医生告知女儿已经怀孕五个月。
“孩子每天下学就回家,怎么会怀孕呢?”乐乐母亲向女儿询问,乐乐只说:“老师”。记者从乐乐的姐夫张军处了解到,乐乐一到四年级期间就读于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四年级时,刘姓老师对她实施了第一次性侵,当时她只有九岁。
据张军表示,孩子第一次被性侵前,乐乐和两个小伙伴在校园里玩耍,刘某撵走了其他两位同学,强行把她带至楼梯下,捂住她的嘴,对她实施侵犯,事后还威胁她如果她告诉别人或者是说出任何一个字的话,他都会知道,就杀了她全家。
“刘某在学校管理学校的学风和纪律问题,同学们都非常害怕他,乐乐也不例外。”张军说,乐乐后来通过看各种书籍才明白这是强奸,但是她不敢说。
“当时我母亲也在家。虽然有智力方面问题,但是还是察觉到了异常。觉得为什么他借书不去找别人,偏偏来到乐乐家里。那一次他没有得逞。不料后来在回家的途中刘某尾随于乐乐,把她强行带至马古田镇街上的烂尾楼,对她实施了强奸。”张军说。
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的第二小学校长王春奎告诉记者,自己是近日警方来学校调查时才得知,受害学生两年前就读于我校,在校期间,家长与孩子都没有向学校反映该事件。
“刘某不是我们学校的教师,他是学校的校警,平日负责校内学生的安全。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刘某已被拘留,会根据调查结果给予涉事者相关法律处理。”王春奎表示。
刘某到底是教师还是校警,家长和校方各执一词,张军表示,确定刘某为学校教职工,刘某工资来自教育局。但校长王春奎表示,刘某为校警,每月工资800元,学校支付300元,其他500元由教育局承担。
据了解,刘某五十来岁,有妻子和孩子。目前,在学校工作已有五六年了,王春奎说:“平常看不出来有什么反常,他妻子也常来学校里。目前,校方和家长还未协商好,未来会对受害学生进行一定的赔偿。”
但据张军介绍,警方已将刘某刑拘,事件在调查当中,目前警方已经提取了乐乐的羊水,开始做DNA对比,结果尚未出来。
记者从乐乐父亲的农村合作医疗证上看到,乐乐还有一个姐姐和弟弟。张军介绍,乐乐父亲常年在外地打工,事发后父亲已经从外地赶回家。
张军称,此前乐乐性格活泼,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一直是尖子生。近两年,孩子性格变得内向,和家人还好些,见到陌生人就一直不说话。
乐乐姑姑表示,孩子查出怀孕后害怕,都不说话了。到现在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及学校领导始终无人出面给出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