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案开庭审理
被告人亲友、新闻记者、各界群众代表4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12月22日上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一案。被告人胡学凡亲友、新闻媒体记者、各界群众代表4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直播。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14年,被告人胡学凡利用其担任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书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黄山市委副书记、中共黄山市委纪委书记、安徽省旅游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安徽航佳龙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鼎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或个人的现金、购物卡、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
庭审刚开始,被告人辩护人廖曜中律师、李亚童律师分别提出申请合议庭审判人员、出庭公诉人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重新开庭后,审判长宣读书面决定书,依法对辩护人的回避申请予以驳回。辩护人李亚童不服决定申请复议,被法院再次驳回。之后,辩护人廖曜中提出解除与被告人委托关系,法庭征求被告人胡学凡意见,胡当庭表示同意解除与廖曜中的委托关系,由李亚童律师一人担任辩护人继续开庭。
庭审中,被告人胡学凡就起诉书指控的受贿事实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否认其在侦查机关所作的大部分供述。辩护人申请对胡学凡在侦查机关的全部供述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庭予以准许,并当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同时应辩护人申请,法庭同意证人张某出庭作证,接受辩护人和公诉人质询。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整个庭审持续到23日晚上八点三十分。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