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贻投名状 《投名状》及刺马的真故事
晚清多奇事。其中有刺马、杨乃武与小白菜、杨月楼案和太原案四桩公案,曾轰动一时,甚至都惊动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被称为晚清四大奇案。其中除刺马外,其他三件都是极普通的刑事案件,由于司法混乱、吏治败坏,结果越闹越大,但最后都还算水落石出。
但刺马案不同,此案关系重大,却结案结得不明不白,所以民间很快就生出很多演义来。京剧有刺马的剧目,平江不肖生有相关的小说,香港电影大师张彻有《刺马》一片,最近的版本当然是陈可辛的新片《投名状》。
“刺马案”之所以引人瞩目,首先因为遇刺人马新贻地位显赫。马官居两江总督,是晚清最重要的九个封疆大吏之一,统管今天江苏、江西、安徽三省富庶之地的军政监察大权。
马的前任和后任都是同一个人,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的曾国藩,由这一点就可见其位高权重。其次,此案案情出奇,行刺者在光天化日之下,重兵护卫之中一击而中,且得手后并不逃走,慨然就擒,显然早有准备。
再者,此案虽惊动了最高层,慈禧命曾国藩和刑部主事会审,但最终还是潦草结案,刺客被剖腹挖心,但案情并未水落石出。所以,坊间议论纷纷,一开始猜测集中在政治斗争之上,但很快就有关于兄弟反目和三角恋爱的故事被搬上舞台,所以焦点很快就被转移了。
此后的各种演绎基本都是围绕后二者展开。只是此案在民间的流传程度,似乎不敌另一出更真实也更离奇的桃色事件: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所谓政治谋杀,主要是指,马新贻一般被看作是慈禧用来制衡声势日隆的曾国藩的,且此人根基尚浅却治军甚严,因此得罪了湘军一系,所以被他们派人暗杀。
在我看来,这可能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一种可能。在当时还有一个绘声绘色的传言,称曾国藩平灭太平天国后,私藏大量资财,企图取清廷而代之,而马新贻坐镇南京,正在追查“宝藏”下落,在这个当口被杀。
而当时会审后的“结案报告”的说法是,刺客曾从发捻,对马新贻素怀怨恨,所以勾结海盗行刺。这显然缺乏充分的作案动机。所有这些说法,都没有提及刺客与马新贻有私人关系,遑论什么三角恋爱。可以肯定,这些都出自文人的编排,至于背后是否有人授意,则很难说得清了。
演义家们把马新贻和刺客张汶祥安排成出身草莽的异姓兄弟,为了制造戏剧冲突又虚构了一个“老二”,以及与马新贻有感情纠葛的老二的妻子。
有趣的是,在各个版本中,这个老二的名字就有好几个,一看就是虚构出来的人物:窦一虎、曹二虎,到了倪匡执笔的张彻版《刺马》中,又被写作黄纵。《投名状》中刘德华演的老二则又改了姓,叫赵二虎。
所谓的女主角显然也是编出来的,张彻版起了个很洋气的名字叫米兰,徐静蕾演的人物则名字跟打扮一样土,叫莲生。 更有意思的是,王晶的晶艺公司还以此为题材拍过一部三级片,片名叫《满清十大酷刑之赤裸凌迟》,当然是极尽血腥色情之能事。
编剧好像还特意为证明他掌握了弗洛伊德的理论,把马新贻弄成了一个少年时曾受性虐的心理变态分子。 刺马故事的经典版本,当然是张彻1973年的同名电影。
该片导演张彻、编剧倪匡、动作设计刘家良,以及演员狄龙、姜大卫、陈观泰等都是一时之选。这部邵氏电影的大制作,在今天看来似乎已经稍嫌粗糙:情节线索简单,战争场景几乎无特技可言,单人独斗也显得冗长单调,但在当时却是具有开创性的,曾席卷当年的金马奖。
而且其中“暴力美学”的萌芽直接影响了吴宇森等后辈,其中的恩怨情仇也让导演陈可辛至今念念不忘,立志翻拍出一部《投名状》来。
电影《刺马》虽然也着力刻画了导演张彻并不擅长的男女纠葛,但最突出的还是兄弟情谊。这从本片的英文名“BLOOD BROTHERS”可以直观地看出来。
《投名状》脱胎于此片,当然绕不过兄弟之情。借用水浒中的“投名状”来概括刺马的主旨,兄弟的命就是命,其他的皆可杀。进而把“兄弟情谊”定义江湖人至上的信仰,“外人乱我兄弟者,必杀之,兄弟乱我兄弟者,必杀之”倒也算切题。
当然,大导演陈可辛挟数亿投资,网罗一干明星演员,显然并不满足于重拍一遍《刺马》。从剧本数易其稿,中途改换片名都可以看出导演突破旧版的努力。
甚至李连杰饰演的大哥也不再是实有其人的马新贻,而是改了一个更直白地暗示人物性格命运的名字——庞青云。显然,导演是想告诉我们,《刺马》只不过是个框架,他只是借这个壳,讲自己的故事。
不同于张彻浓烈明快的快意恩仇,陈可辛用灰暗惨烈的语调讲了一个关于“人性和欲望”的故事。所谓的兄弟之谊、男女之爱,甚至平步青云的梦,最后都毁灭于复杂的人性与无尽的欲望。
这可以说是擅拍“文戏”的陈可辛,赋予刺马故事的最新思考和内涵,这也是《投名状》不同于《刺马》乃至《英雄本色》之处。这里没有孰优孰劣,至于观者更喜欢哪个,只能交给历史去检验了。
一点遗憾是,“投名状”翻成英文的确有困难,但该片的的英文片名“WALORDS(战神)”实在有点太凑合了,怎么看都像是电子游戏,有点不知所云。 文章引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