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李志义 台州市国税局发布“营改增”信息:涉及10546家纳税企业
台州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李志义在接受媒体采访。 通讯员 谢俊 摄
10月23日上午,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召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媒体见面会,会上发布了权威消息:从今年12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
作为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营改增”试点改革将对我市财政收入、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它与企业和普通市民,又有何关系呢?
每年可减轻税负约2亿元
据市国税局总会计师李志义介绍,据初步核定,“营改增”政策调整涉及我市原营业税纳税人10546户,可为我市各类纳税人每年减轻税负约2亿元(据2012年情况测算)。
“营改增”将带来我市纳税人税负总体下降,特别是有利于降低我市小额纳税人税负,扶持我市小微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
12月1日将开出“营改增”后第一份发票
据李志义介绍,台州市“营改增”试点已经于2012年9月启动准备工作,市国税局成立了专门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据该局征管处处长邵虎介绍,据初步核定,到目前对于涉及“营改增”的10546户纳税人,其中1743户,属于国地税共管户,通过电脑自动比对,已经完成名单确认;另外的8803户纯地税管理户,截至10月22日,共核实了4400户,已完成50%;部分纳税人由于地址、电话登记不详细,需要实地直接调查核对。
“此次‘营改增’中,涉及大量的发票换用,仅台州就将达1亿份,特别是客运业发票,种类多,工作量非常大,但我们准备好了。”邵虎说,12月1日,我市将开出“营改增”后第一份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