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欣遇行政违法 查处医院“密码处方” 工商遭遇“行政违法”

2017-06-1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四川消息 今年2月14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对嘉陵区第四人民医院状告嘉陵工商分局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南充市嘉陵工商分局查处嘉陵区第四人民医

四川消息 今年2月14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对嘉陵区第四人民医院状告嘉陵工商分局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南充市嘉陵工商分局查处嘉陵区第四人民医院“密码处方”的行为属行政违法。 2000年6月,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安平镇杨某因身体不舒适,前往嘉陵区第四人民医院某名中医处就医,待她拿到处方时,被一串奇怪的数字弄迷糊了:第一排写了“新××方加××方”,下面又写了几味中药名及剂量。

医生告诉她,该药方只能到该院的中药房拿药,别处检药人家看不懂。

第二天,杨某向嘉陵工商分局投诉了在医院遭遇“密码处方”的事。当年11月23日上午,该局对嘉陵区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密码”处方代码本9本。 事隔不久,南充市嘉陵区第四人民医院(安平镇医院)以嘉陵工商违法行政为由,一纸诉状将嘉陵工商分局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认定,原告嘉陵区第四人民医院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并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被告嘉陵工商分局对原告医院进行的药品检查,其行为已超越职权,属违法行政行为。

该院使用代码处方(即“密码处方”)为患者开药,属于医院内部的一种管理方式,被告提出“密码处方”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于法律无据,法院不予采纳。法院判南充市嘉陵工商分局行政违法。

对于嘉陵区法院的判决,工商分局表示要上诉。3月19日,嘉陵工商分局副局长张远彪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张远彪副局长认,嘉陵区第四人民医院开密码处方,限制患者在别处检药的行为,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药品经营是市场竞争行业,嘉陵区第四人民医院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因为其从事药品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所以也应受到《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范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