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建军冤案 阳泉关建军案白岩松的质问:谁在纵容这样的“打黑”?
阳泉关建军案白岩松的质问:谁在纵容这样的“打黑”? 央视新闻频道《新闻周刊》栏目3月31号的新闻中,白岩松发出的疑问震耳欲溃:曾经的举报者却被举报,“打黑功臣”反被打黑,关建军颇具戏剧色彩的犯罪经历引人深思,究竟是谁在纵容这样的“打黑”? 让我们一起再来回忆一下关建军之案。
2006年,阳泉本地商人姜学斌以涉黑案件,被媒体称为“阳泉打黑第一案”,姜学斌入狱。而关建军正是姜案的举报者,并配合专案组对姜学斌涉黑团伙进行抓捕。
其从经营拉面馆起家,后进入煤矿产业、娱乐业,非法组织黑社会, 2010年,山西警方侦办关建军案,即是姜学斌的实名举报。关建军同样以涉黑案件,成为全国闻名的大案。 关建军是否真的涉黑呢?又是谁在纵容这样的打黑呢? “5·6”专案组共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3人,涉及49起案件事实,涉嫌罪名24项。
而庭审显示,相较侦查机关移送之初,检察机关的指控从人数和罪名上均已大为缩减。 起诉书中直接涉及关建军的事实,共有五处。
首要的是指控关建军涉嫌受贿:2009年6月,关在帮助一名吸毒人员解除强戒的过程中,受贿6.8万元。但关建军辩称,此人与自己存在债务关系,且解除强戒是由戒毒所进行批准,故不能认定受贿。
另外四项指控,其一是指控关建军曾将欠自己债务的商人刘志勇非法拘禁;其二是指控关建军曾指示**队员向辖区内的娱乐场所收费20万元;其三是指控关建军成立阳泉市犬业协会时,征地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属“未供即用”违法占地;其四是某次两个人打架,关建军参与了调解,要其中一方赔另一方1万元。
对于检方的上述指控,关建军一一作出辩解,并对第一和第四项予以否认。对收取娱乐场所费用,关建军称收取的钱自己一分未用,是给**队临时工发放了工资和用于制作服装。
至于违法占地一事,关建军称,自己已交了所有土地款,一期工程手续完全到位,二期的正在办理中,自己即被抓了。 在京都律师事务所王九川看来,起诉书中直接涉及关建军的五处事实,此五处事实并无一处能够证明关建军涉黑,根据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四大特征。
而这五大罪状,追根细究,更类于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并不不存在所谓的“黑社会性质”。
说一个曾经获得获得山西“打黑除恶”二等功勋**大队长涉黑,是否需要更加严谨一点儿呢?这不仅仅是白岩松一个人的疑问。 看到报道,想起重庆的王某人,不得不感慨中国究竟怎么了?十年前我们不承认有黑社会,现在黑社会遍地都是。笔者认为,对于经济案件与涉黑案件的处理应该区分对待,关建军的确存在经济受贿,但其是否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