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失传的网络诈骗防范13招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娱乐节目中奖、冒充QQ好友发布虚假爱心传递、微信点赞诈骗、“猜猜我是谁”诈骗……近年来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不仅成为老百姓的烦心事,也给群众造成财产损失和利益损害。
公安机关前不久从实践中梳理出了常见的48种电信诈骗手法,并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也显示:2015年,我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在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发布公众提示后,这类案件为何依然层出不穷?人民群众为何受骗上当?怎样才能斩断网络诈骗的黑手?
通过中介注册成立公司,招聘50余人,下设“客服部”“业务部”“操盘部”等部门,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市”“有实力拉升股票”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不到一年时间共骗取34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76万余元。
从网络上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人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电话推销“保健产品”,累计达3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骗得钱款高达188万余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表示,不法分子利用“炒股”“保健”“银行卡透支”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设计骗局,花样翻新,迷惑性极强。更有甚者,还在海外设立窝点,便于脱逃。如福建省晋江市吴金龙等人发送“医保卡出现异常”虚假信息案。
“网络诈骗花样翻新,有的诈骗数额上百万元、千万元的案件已不鲜见,甚至已经出现了诈骗数额上亿元的案件。有的企业被骗巨额资金导致破产倒闭,有的普通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导致轻生自杀。”法院有关人士说。
电信网络诈骗这种远程非接触性的犯罪正在给侦查破案带来新挑战。李睿懿指出,电信网络诈骗是伴随着网络信息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类型的犯罪,和传统的诈骗犯罪相比,其主要特点有:
——犯罪的智能化程度较高。最初只是简单的一对一拨打电话,发短信进行诈骗,现在逐步发展到利用网络改号电话、木马病毒、微基站设备等高科技技术手段作案。
——空间跨度大,欺骗性更强。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住民众心理,步步设套,诈骗的手法不断翻新,使人防不胜防,较为多发的还有网络购物诈骗、重金求子诈骗、积分换话费诈骗等。在我国政法机关的不断打击下,现在不法分子将诈骗窝点从境内转到境外,实施诈骗。
——地域化、组织化色彩明显。现在,电信网络犯罪诈骗案件大多数是共同犯罪、团伙作案,各个环节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高。同时,个别地区出现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地域化的趋势。
“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与一些被骗群众防范意识不强、甄别能力不强有很大的关系。在网络诈骗侦破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广大人民群众首先要擦亮眼睛,相关部门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大家提高警惕,加强甄别,以防对方钻空子。”专家表示。
专家认为,网络诈骗屡禁不止与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有一定关系。如电信诈骗涉案的银行账号在过去缺乏有效的紧急止付手段。很多受害人汇完钱款以后过了一段时间发觉上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以后,请银行配合进行紧急止付。由于过去银行内部缺乏法律依据,也没有配套机制,所以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
李睿懿说,随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开展,银行在这一方面已经做出了根本性的改变和转化。银行的紧急止付机制已初步建立,并开始发挥积极效果,相信今后还将发挥更大作用。
此外,法律界人士认为,我国现有的立法及司法解释不够严密完善,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如法律规定,对每个对象惩处需确切查证其犯罪次数或者产生的诈骗金额。但是实际办案过程中,很难查证每个犯罪嫌疑人拨打电话(发短信)的数量以及获得的非法收益。
专家建议,在现有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明确整个团伙犯罪次数或非法收益达到定罪标准的,对同一窝点的拨打(接听)电话、发送短信人员,以及明知他人实施电话、网络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专门取款等帮助的人员,一律以诈骗罪定罪处理。
近日,山西警方发布警情提示,对下列13种网络诈骗新伎俩,大家务必提高警惕。
1、扫描二维码诈骗
不法分子将二维码植入病毒程序,再以返利或者降价或送礼品为饵,发送二维码。一旦轻易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应用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再以短信验证的方式篡改用户密码,将账户资金转走。
2、虚假微信公众号AA诈骗
骗子假冒官方微信账号,宣称举办官方活动,诱骗消费者在假冒的微信账号购买商品,利用AA收款等微信支付功能骗取消费者钱财。
3、微信提现诈骗
骗子在搜索引擎、社交网站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消息,诱骗消费者误以为是微信公众平台的官方客服,咨询其微信提现遇到问题时,告知发生“卡单”,需要激活银行卡,从而诱骗消费者转账。
4、微信传销诈骗
类似线下传销,以“互助交友、创业致富”等为名,依靠微信平台好友可互发红包功能,让受害人发展下线,形成传销网络。
5、网络游戏诈骗
骗子利用微信、QQ等带有游戏功能的社交平台,针对“游戏党”发布充值、装备、点卡等信息,诱惑网友上钩,精心制作的系统提示界面很容易让网民信以为真。骗到网民的充值金额后,不法分子往往会以充值不成功、账号被冻结、系统认证失败甚至退款为由,要求网友先行支付保障金,从而骗取钱款。
6、微信公众账号申请诈骗
骗子在网上利用假冒的微信公众号申请钓鱼平台,诱骗消费者在该网站进行认证,从而骗取所谓的“申请金额”。
7、网购优惠券诈骗
骗子高度模仿正规电商中领取的优惠券、打折券等页面内容,通过社交平台网站发布钓鱼网站链接,诱骗消费者在领取优惠的同时,输入电商平台的账号、密码,甚至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来盗取消费者账号资金。
8、账户资金异常变动诈骗
骗子利用网银账号内部交易不需要验证码和U盾的特点,在受害者网银账号内部通过购买贵金属、活期转定期等操作,制造银行卡上有资金流出的假象。然后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谎称受害者银行资金被盗刷,帮助其进行退款,诱骗受害者开通快捷支付或者骗取转账的动态验证码短信,盗取受害者银行卡内资金。
9、短信保管箱盗刷
骗子首先通过购买、盗号等方式,获取受害者银行卡账号和密码,然后为受害者强行开启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短信保管箱业务(可登录网络账号查看手机收到的短信内容),利用该功能,得到网银转账中的动态交易码,从而盗刷银行卡。
10、支付宝“花呗”套现诈骗
骗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虚假的支付宝“花呗”套现服务,谎称受害者可利用“花呗”购买虚拟商品,扣除手续费后返还余下金额,以实现套现。但实际上,在受害者购买商品后,骗子并不退还任何钱款,随即消失不见。
11、开通信用支付功能诈骗
骗子发布虚假购物消息,与受害人交易后以卡单为由,要求交纳保证金。为取得受害者的信任,骗子建议其在支付平台上开通信用支付来付这笔保证金,待交易激活后会退还保证金。受害人因不了解信用支付的开通过程,按照骗子的说法操作付款后,将钱款打给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