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引进苏27与苏30战机经历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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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俄罗斯<潜望镜2>网站1月11日报道,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老式的歼-7和歼-8战斗机曾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装备的两种最主

据俄罗斯《潜望镜2》网站1月11日报道,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老式的歼-7和歼-8战斗机曾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装备的两种最主要机型。虽然中国空军对第三代战斗机的需求非常迫切,但在1990年以前,相关的计划却从未被讨论过。

在1989年西方开始限制与中国的军事技术合作之后,苏联与中国的对抗关系却突然消失,这使得中国有机会向苏方寻求新型军事装备。1990年9月17日,一支中国军事代表团参观了库宾卡空军基地,苏联政府在那里安排米格-29战斗机进行了演示飞行。

不过,米格-29的作战半径对于像中国这样复员辽阔的国家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同时,这种机型在应对台湾方面的战机时也并未优势可言。因此,中国人对更为昂贵却拥有更大作战半径的苏-27表示出了兴趣。

中方的初次请求遭到苏联领导人的拒绝,但在经历了多轮谈判后,两国最终签署了提供苏-27战斗机的合同。苏联同意提供24架单座和双座型的苏-27。之后,两国又签署了提供第二批24架苏-27的合同。中方订购的苏-27均由位于俄远东地区的阿穆尔共青城加加林飞机制造厂和伊尔库茨克飞机生产联合公司生产。

被中国方面称为“906工程”的苏-27进口合同,是该系列战机赢得的首份出口订单。1991年2月,苏-27在北京的南苑机场完成了首次演示性飞行。

1991年底,首批12架苏-27(8架单座型的苏-27SK和4架双座型的苏-27UBK)在1天之内由俄罗斯经蒙古飞抵中国,这意味着中国正式接收该型战机。1992年11月8日,其余12架也完成交付。此外,还有两架苏-27在中国被用于研究目的。

不过,由于俄罗斯和中国在支付方式上出现矛盾,在首批苏-27交付后,两国并未马上签署提供第二批24架的合同。在购买首批苏-27的费用中,有70%是以易货的方式支付(中方提供等值的食品和轻工产品)。俄罗斯方面认为,购买第二批苏-27的费用应完全以美元支付,时任中国中央***副***的***在1995年5月访俄时最终同意了俄方的要求,但条件是需向中方转让苏-27的生产线。

正因如此,俄中两国签署了在中国进行苏-27许可生产的协议。

1996年4月,10架苏-27(包括4架苏-27SK和6架苏-27UBK)抵达中国。其余14架则在7月份交货。

首批交付中国的苏-27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台海地区执行巡逻任务。中国空军飞行员对这种战机性能的评价是——“优秀”。

在这一时期,中国开始自行组装苏-27 SK。为了对飞行员进行培训并提升苏-27数量,中国空军开始尝试增加购买双座型苏-27UBK的数量。1999年12月3日,俄中两国签署了提供28架苏-27UBK的合同,首批由伊尔库茨克飞机制造公司生产的战机于2000年12月15日运抵中国空军飞行训练中心。

一周后,又有8架交付。该份合同最终在2009年9月前执行完毕。至此,苏联(俄罗斯)总共向中国出口了76架苏-27(36架苏-27SK和40架苏-27UBK)。

出口中国的苏-27SK名称中的两个字母分别代表“生产型”和“商业型”,其与俄空军装备的苏-27的主要差别在于起飞重量。应中国方面的要求,苏-27SK的起飞重量被提升至33吨。该机可使用的非制导武器包括100千克、250千克和500千克级的自由落体炸弹,以及80毫米、122毫米和240毫米火箭弹。

其多达10个外挂点上总共可挂载8吨的武器,战机的起落架还因此进行了加固。由于中国空军要求每架苏-27必须具备执行攻击任务的能力,上述改动是必不可少的。此外,俄方还按照自己的惯例为出口中国的苏-27安装了性能指标稍低的机载无线电设备,同时,L005型主动干扰装置也被替换为L203或L204。

出口中国的每一批苏-27在机载电子设备上均有所差异。首批24架装备的是SUV-27型火控系统、RLPK-27雷达瞄准仪和N001E型雷达(对雷达反射截面为3平米的目标的发现距离为70千米),可同时探测到10个目标,但只能对其中的1个实施攻击。之后的苏-27则安装了N001P型雷达,可使战机同时对2个目标发动攻击。此外,除了首批24架苏-27,其余机型上均安装了A737型一体化导航系统。

在执行夺取制空权的任务时,苏-27可挂载6枚R-27型中距空空导弹或是4枚R-73短距导弹。由于火控系统的限制,出口中国的苏-27SK/UBK均无法使用性能更为先进的R-77中距导弹。

双座型的苏-27UBK的飞行性能较苏-27SK有所降低,两者的最大升限分别为17.5千米和18.5千米,不过在其他作战指标上并无差异。

中国的航空工业一直反对进口国外战斗机,并且对空军有关引进生产苏-27的决定持消极态度。

俄罗斯一开始并不愿意向中国出售生产苏-27的许可证,但在中方宣布如果不转让许可证将把进口苏-27的数量限制在48架以内后,俄方最终做出了让步。1993年,俄罗斯同意签署向中国转让苏-27生产技术的合同,并提供相关的配件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协议价值为1.5亿美元。

俄罗斯于1996年12月6日向中国提供了苏-27的生产许可证。根据合同约定,俄方应协助中国沈阳飞机制造厂建设生产线并在接下来的15年内生产200架苏-27。组装这些战机所需的发动机、雷达、机载设备和武器系统均由俄方提供。除此之外,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延误,俄方还应向沈飞提供必要的配套部件。中国组装的苏-27被称为“11号工程”,装备部队后则被命名为歼-11。

1997年夏季,俄罗斯向沈飞提供了全套生产图纸。1998年上半年,沈飞开始着手生产首批两架歼-11。同年9月1日,首架中国生产的苏-27 完成了首飞。中国空军于2000年12月完成了对首批两架国产苏-27的测试工作。

基础型的歼-11与苏-27SK并未明显差异。早期的歼-11在平视显示器右侧配备了GPS系统指示器。在稍晚些时候生产的歼-11上,该指示器并整合进了一块多功能显示屏中。中国并未计划进一步改装早期型号的歼-11。在消耗完储备的俄制导弹后,这批战机将逐渐退役。

歼-11的组装成功推动中国人开始尝试利用国产部件生产更为完善的型号,即歼-11B和双座型的歼-11BS。歼-11B上安装了中国研制的新型多普勒脉冲雷达,可同时探测20个目标并对其中的6个实施攻击。通过安装全息平显设备和三色多功能显示器,飞行员座舱的装备水平有了明显改善。

歼-11B可发射中国国产的PL-12中距空对空导弹和PL-8近距格斗导弹。同时,由于PL-8的尺寸较大,为了防止其后弹翼碰到机翼,歼-11B的挂架进行了加厚处理——从这一点上可以很容易将歼-11B与歼-11/苏-27SK区分开来。此外,歼-11B机身尾部安装的导弹来袭告警装置呈白色,其机头黑色整流罩内的设备也有变化。

歼-11B与其前辈的最大差别在于其安装了国产的FWS10“太行”发动机。这种发动机类似美国通用电气的F110,并运用了俄制AL-31的一系列技术。“太行”发动机的标准推力为77.6千牛,加力推力为132千牛。比较而言,AL-31F的标准推力为72.8千牛,加力推力为125千牛。“太行”发动机的推重比为7.5(AL-31F为7.1)。

由于使用了复合材料,歼-11B的重量减轻了700千克,为了保持重心,其机头部位安装了额外的配重。此外,歼-11B上还运用了吸波材料,其雷达反射截面较苏-27下降25%。

歼-11B于2002年6月完成首飞,在经过18个月的飞行测试后,该机被交付中国空军。

在过去的十余年中,中国一直在积极推进歼-15重型舰载战斗机的研制计划。此前,由于发生了中国未经授权擅自仿制苏-27战斗机的事件,导致俄罗斯最终拒绝对华出口苏-33舰载机。据悉,中方曾寻求购买两架苏-33用于“评估”,而俄方提出的最低购买量则是48架。由于无法达成一致,中国最后只得向乌克兰购买了一架苏-33的原型机——前苏联时期遗留下来的T-10K-3(为苏-33的第三架原型机)。

中国人无疑是非常幸运的:T-10K-3实际上是首架量产型的苏-33,其与后续的量产型并未差别。更为重要的是,苏-33的机体结构与苏-27并未显著差异。通过仿制,中国人最终推出了歼-11B的舰载型号——歼-11BJ(其中的J表示舰载),之后又被改名为歼-15“飞鲨”。

歼-15在机体构造上与苏-33并未明显差异,但其装备了相控阵雷达和FWS10H型发动机(推力和加速性均优于FWS10)。该机可携带4枚C-803型反舰导弹。

美国空军战机在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展示出的精确打击能力给中国空军领导人留下了深刻映像。之后,中国空军高层抛弃了原先重在防御的观念,转而采用更具攻击性的策略。为此,他们决定购买作战半径和武器挂载能力比苏-27更强,并且能够使用高精度“空对面”导弹的新型战机。

1996年底,时任中国总理的***在访俄期间签署了购买40架多用途战斗机的协议,总价值高达18亿美元。之后,有关合同条件的谈判立即展开。苏霍伊公司看到了在满足中方对苏-30MK要求中存在的巨大潜力。该公司决定利用苏-27M的技术来研制一款新型战机——其配备了高且薄的由碳纤维制成的尾翼。这种新机后来被称为苏-30MKK(最后一个K代表中国)。

经过两年的谈判,俄罗斯最终同意向中国出售苏-30MKK。合同的细节在1998年举行的珠海航展期间敲定。1999年3月,时任中国总理的***在访俄期间与俄方签署了购买38架苏-30MKK的正式合同。此举无疑是俄中军事技术合作史上的又一重大事件。同月,苏-30MKK的首架原型机在茹科夫斯基机场完成了首飞。

2000年11月,一架编号为502的苏-30MKK在珠海航展亮相,1个月后,首批10架苏-30MKK交付中方。第二批10架战机于2001年8月21日交货,最后一批18架则在当年12月抵达中国。

2001年7月,中俄两国元首签署了再提供38架苏-30MKK的合同。

2002年,双方开始就提供用于装备中国海军航空兵的苏-30MK2进行谈判。这种新型战机的火控系统进行了修改,可发射X-31A反舰导弹。

2003年初,俄中两国签署了提供24架苏-30MK2多用途战斗机的合同。这批战机均已在2004年交付完毕。

苏-30MKK较苏-27SK/苏-27UBK更为完善,其靠近机翼根部的位置增加了两个外挂点,且它们均可挂载重达2吨的武器载荷。这两个新挂点可挂载大型“空对面”导弹。苏-30MKK的最大战斗载荷达8吨,最大燃料储备为10185千克。

此外,该机还空中受油管。由于机身重量有所增加,苏-30MKK的机身部分组件和起落架均进行了加固。在执行夺取制空权的任务时,苏-30MKK可使用R-77和R-73导弹,而在执行对地和对海攻击任务时,则可使用X-59、X-29和X-31导弹,以及各种类型的激光制导航弹。

苏-30MKK装备有一部N001VE雷达。N001VE为N001V的简化版本,探测距离为100千米,可同时跟踪10个目标并引导R-77对其中的两个实施攻击。装备中国海军航空兵的苏-30MK2则配备了N001VEP型雷达,其探测距离增加至110千米,可引导X-59和X-31A导弹。(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