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师大杀人案最新情况 川师杀人案审判结果如何

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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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3月28日凌晨1时10分,在成都工作的芦海强已经熟睡,手机突然诡异地响了起来.因为平时要跑业务,芦海强对于半夜三更打来的电话并不意外.电话那头的人自称是四川师范大学的老师,说让他赶紧来一趟,他的弟弟芦海清可能死了,需要他过来辨别一下遗体.芦海强起初以为自己听错了,他以为接到了骗子电话,但后来一想,如果是骗子,应该不会这么晚打来.原本已沉沉入睡的芦海强突然打了一个哆嗦,随手抓起一件衣服,出门拦了一辆出租车往川师大驶去,上了车后他才发现,衣服都穿反了.芦海强心中很焦虑.因为在3月26日,弟弟还打电话

3月28日凌晨1时10分,在成都工作的芦海强已经熟睡,手机突然诡异地响了起来。因为平时要跑业务,芦海强对于半夜三更打来的电话并不意外。

电话那头的人自称是四川师范大学的老师,说让他赶紧来一趟,他的弟弟芦海清可能死了,需要他过来辨别一下遗体。芦海强起初以为自己听错了,他以为接到了骗子电话,但后来一想,如果是骗子,应该不会这么晚打来。

原本已沉沉入睡的芦海强突然打了一个哆嗦,随手抓起一件衣服,出门拦了一辆出租车往川师大驶去,上了车后他才发现,衣服都穿反了。

芦海强心中很焦虑。因为在3月26日,弟弟还打电话跟他诉苦,说最近心情不太好。还问他要800元“救急”,说新买了电脑,需要分期付款。“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

川师大成龙校区学生公寓,芦海强并不陌生。去年9月,芦海强送芦海清入学时,曾来过这里,案发的学习室和芦海清居住的127宿舍只隔着一个楼梯,距离不过20米。芦海强到达公寓时,现场拉起了警戒线。

“你是芦海强吗?”现场的警察和校方人员问他。在确认身份后,两名警察把他带到一楼的自习室,掀开一个裹尸袋,一具血肉模糊的遗体呈现在他的面前,第一眼,芦海强没认出来这是弟弟,但经过辨认,还是让芦海强绝望了:弟弟身上的衣服是自己的,他读书手头紧,两人的衣服经常换着穿。

芦海强当场冲出学习室,一阵干呕。生平头一回见到这种血腥场面,受害者却是自己的弟弟。他随后来到弟弟的宿舍,见到的是四名惊魂未定的室友,弟弟的电脑还开着,旁边放着一包未吃完的薯片。

当晚,和芦海强一样无眠的,还有整个宿舍楼的学生。凶杀案像雾霾一样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即便是胆大的男生,这一夜也是惊魂未定。

从不抽烟的学生为了消除恐惧,在宿舍内彻夜抽烟,以缓解惊吓。芦海强的另外4名室友当晚也没敢回宿舍,有的在外面的宾馆过夜,要么在附近的网吧玩游戏。之后,学生们收到消息,芦海清被害一案,警方已介入调查,学生不得对外散布消息。

随后的法医报告显示,芦海清身上有50多道伤口,他因头颈离断伤死亡。

芦海清所住的127宿舍一共住了6人,除1人来自湖南,其余都是甘肃人,这包括了涉嫌杀害芦海清的滕某。因为性格外向,喜欢耍宝、逗乐,芦海清和几位室友关系都不错——除了沉默寡言的滕某。

在室友小斌(化名)眼中,滕某平时话很少,独来独往。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其他几名室友还会互相切磋,而滕某很少参与。入学后一个月,小斌就发现滕某的性格“有些问题”。入校后的第一个国庆节,127宿舍的几名室友一起比拼酒量,一开始一罐罐地喝,后来不过瘾,一瓶瓶地喝。最后,每人都喝了约7瓶啤酒。酒喝完了,却没拼出个胜负,室友们都说算了,图个开心,但滕某不高兴,要求继续。小斌发现滕某的眼里带着杀气。“他看起来很不爽。”

芦海强送弟弟上学时曾见过滕某,不过当时没打照面。事后,芦海强走访了滕某的几名同学,“话不多”、“很内向”,是大家对他的一致评价,在班上,滕某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学生。而在小斌的记忆中,滕某爱好打游戏和看心理犯罪小说。国内有位作家写的《心理罪》系列小说《画像》、《教化场》、《暗河》,他都看过。

同样是老乡,滕某和其他几人的关系处得都一般,尤其和芦海清关系比较紧张。“芦海清比较贫嘴,嘴上不饶人,有时他可能只是开玩笑,没有挖苦的意思,但听的人却不这么想。”小斌回忆,芦海清至少有4次因琐事和滕某发生矛盾。有一次,芦海清将杯子里的水洒在地上,滕某一跤摔倒,芦海清则躲在床上哈哈大笑。滕某当时就说“我早晚得弄死你”。

今年2月,春节前夕,芦海清准备和女朋友团聚。滕某一直是单身,芦海清打趣说:“你要多参加活动才能碰到女孩子啊,就你这样,能有人看上你吗?”而滕某则把这视为芦海清的炫耀和对自己的嘲讽,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芦海清和滕某的床铺紧挨着,下床时会发出声响,尤其是周末,他到外面做兼职,7点就要起床,会影响滕某休息,因为这事,两人争吵过。后来芦海清想和别人换个铺位,但没有人愿意。

芦海清先后两次向老师提出想更换宿舍,但老师表示:新生要学会和不同的人相处,这也是上大学要学习的内容之一。

3月26日,案发前一晚8时许,宿舍有人用电脑播放音乐,歌曲是汪峰的《怒放的生命》,歌到高亢之处,芦海清忍不住跟唱了两句,还用手拍打着书桌伴奏。滕某当时在看书,他大声说:“唱什么唱,你唱得很好听吗?”

芦海清反问:“我唱两句怎么了?”

谁知,滕某冲了过来,拿着手中的书本往芦海清的脸上打,一巴掌打在他脸上,芦海清也不甘示弱,拿起床上的皮带挥舞过去,刚好抽在滕某的脸上。几位室友赶紧出来劝架,冲突仅仅持续了两分钟,两人就被拉开。滕某的脸被抽出一条血印,芦海清的T恤则被撕烂。

打完架,滕某将芦海清约到了寝室不远处的学习室内谈心。他告诉芦海清,自己曾患有抑郁症,让芦海清“尽量不要惹他”。芦海清以为他在开玩笑,说了一句“谢谢你今天饶我一命啊”,这句话成了两人的最后一次交谈。

晚上10时许,芦海清给在西安读书的女友王鑫(化名)打了个电话,聊了半小时。芦海清告诉王鑫,他和室友“干了一架”,额头上肿了个大疙瘩。王鑫吓了一跳,她建议芦海清与对方和好,毕竟还要在一个寝室生活4年。不过,芦海清随后安慰她说,这不过是男生间相处的方式,“打完架就已经好了。”

第二天一早,滕某起床发现,芦海清将昨晚打架被撕坏的衣服,扔在他的垃圾桶。他愤怒了,这是挑衅,他决定杀了芦海清。

3月27日,周日,上午9时。爱睡懒觉的室友们起床后发现,滕某不在床上,也不在桌边。就在这天中午11时许,班上一位和滕某相熟的女同学接到他的电话,滕某在电话中告诉她“我不想活了”。

滕某特立独行,能说上话的同学并不多。这位女同学对滕某的话并未在意,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于是在电话中劝他:“遇到点困难很正常,不要想不开。”

下午6时,滕某在超市买了一罐啤酒,一个人在宿舍喝,一同买回的还有一把菜刀,被他放在抽屉里。回到宿舍,他并未看到芦海清,便问室友芦海清的去向,室友说也不知道,可能去外面上晚自习了。

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见到芦海清的踪影,滕某只好一个人在椅子上喝闷酒。直到晚上11时,芦海清都没有回到寝室,他决定出门寻找。在和宿舍隔着一个楼梯的学习室,滕某发现了芦海清,远远地和他挥挥手,芦海清笑着说:“你今天这么有空啊?要和我聊聊天啊?”

滕某没作声,沉默了5秒钟后问:“你今晚回宿舍吗?”

“不回。”芦海清回答。滕某什么都没说,转身回到宿舍,拿出了菜刀藏在身后,见到芦海清后,就一刀砍下。

几分钟后,滕某平静地走出学习室,告诉室友,他杀了人,他劝室友赶紧报警,否则自己还要砍人。随后,滕某又回到学习室,他当时很平静,有学生看到,他用随身带的纸巾擦拭手上的血迹。15分钟后,警察来到现场,将滕某带走,并封锁了现场。

芦海清出生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寺滩乡宽沟村,父亲在矿上挖煤,1997年,芦海清两岁时,父亲因为煤矿事故意外死亡,母亲改嫁。无依无靠的他被大伯芦栓虎收留,和堂兄芦海强和堂姐芦海芳生活在一起。但芦海清管芦海强的父亲叫爸爸。在芦海清10岁时,为了让他能上学,当时上初二的芦海芳不得不辍学。

在芦海强的印象中,弟弟是一个活泼、外向的人。“话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芦海清特别喜欢唱歌,会弹钢琴和吉他,最爱听张信哲的歌。早在上高中时,芦海清经常早上5点多一个人起来跑到山上去练声,但爱唱歌惹来杀身之祸,芦海强万万没想到。在上高中时,芦海清在班上成绩中游,一家人并未指望他考上一本,芦海强曾建议他学理科,将来好找工作,但看起来白白净净的芦海清却执意要学艺术,在高考前还专门报了兰州一个艺术课培训班。

在老师周雪的印象中,芦海清是农村出来的苦孩子,早当家,很懂事,艺术培训3个月要4000元,芦海清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有一次,练习发声,因为没掌握技巧,一天下来他的嗓子都哑了,第二天,他却坚持过来训练。

巧的是,滕某也在这所音乐培训学校上过课。不过,两人当时并不认识,任课老师也不一样。在老师眼中,滕某的资质一般,抗压能力较差。有一次考试前,滕某找到老师,说他整夜失眠、焦虑,已经有3天睡眠不足4小时。原来,他每天晚上都熬夜练习乐理、声乐到凌晨三四点钟。

事发后的一周,芦海强一家都精神恍惚,尤其是芦栓虎,整天以泪洗面,几天不吃一顿饭,不到一个星期就瘦了四五斤。4月3日,芦海清头七,芦海强和家人去他的宿舍收拾遗物。

4月7日,芦海强开始和校方沟通善后,四川师范大学表示:“虽然芦海清同学的死亡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考虑到芦海清家庭的实际情况,学校基于人道主义原则和人文关怀对乙方进行援助。”

案发当晚,芦海强就打电话把噩耗通知了父亲芦栓虎和妹妹芦海芳,一家10人第二天一早就坐飞机来到成都。按照芦海强老家的习俗,死者必须尽快入土为安。在家属都看过芦海清最后一面后,4月9日,芦海清的遗体火化。但让芦家不满的是,事发这么多天,滕某的家人从来没给他们打过电话,更不用说道歉。

4月17日,律师罗蝉玉在看守所看到了滕某,她开头就问:“你们之间究竟有多大仇,你要这么对他?”

滕某的回答让她大吃一惊:“当时我什么都没想,就想杀了他。”滕某告诉她,自己不止一次有过杀死芦海清的念头,因为自己不喜欢别人的嘲讽,而芦海清的很多玩笑话,在他看来就是挖苦、嘲讽,“我想死,但是不敢跳楼。于是就想杀了芦海清,让法院判我死刑。”

对于儿子杀害室友,赵芳(化名)也感到震惊。“我没想到,我以为他顶多会伤害自己,如果他自杀,我倒不会意外。”2009年2月与2012年9月,滕某曾自杀两次。第一次,他站在8层楼想往下跳,但估计是有些恐高,没敢跳,刚好被人发现了。第二次割腕后,失血过多以致休克,后来及时送医院才捡回一条命。此后,滕某又多次自残。

滕某是赵芳的独子,她称儿子上中学时,患精神抑郁疾病,高中时还休学半年。被四川师大录取后,赵芳一直没敢告诉学校儿子有精神病。“毕竟有精神病让人知道了对孩子的未来影响不好,一怕他被学校退学,二怕别人歧视他。”

但在芦海强看来,赵芳所谓滕某有精神病的说辞都是为了让滕某保命。芦家目前没有任何赔偿诉求,他们只求法院公开、公正地严惩凶手,让弟弟在九泉之下瞑目。

案件发生后,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邀请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对嫌疑人滕某进行了法医精神病学鉴定,鉴定意见是“滕某患有抑郁症,对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机关认为,滕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对于鉴定结果,被害人家属表示坚决不认可,并于开庭前两次申请重新鉴定。

2016年11月17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件召开庭前会议,法院认为该案件不具备再次鉴定条件,暂不重做精神鉴定。

2016年11月2日,被害人家属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人承担死亡赔偿金669520元、丧葬费63729.50元、误工费1.43万元、交通费4700元、住宿费5000元、精神抚慰金100万元、死者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共计1761539.50元。

2016年11月21日,该案刑事部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被害人家属代理人表示,庭审期间,被告人滕某十分冷静。庭审结束前作最后陈述时,曾3次恳请法院对自己不要心慈手软。

今年9月6日,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对于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法院支持了其中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部分,未支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部分。

根据今天的宣判结果,法院认可了此前的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结果和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此,被告人表示不上诉。而被害人家属芦海强对此表示难以接受。他说,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民事部分,此前被告人家属先行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10万元,由于法院支持的民事赔偿金额少于10万元,被告人家属表示剩余的金额全部赔偿给被害人家属。被害人家属芦海强表示接受民事部分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