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意向性理论之弗雷格式解读探源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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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弗勒斯达尔.史密斯和麦金泰尔等人用弗雷格关于涵义和意谓的思想,理性地重构了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这种解读方式就是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弗雷格式解

弗勒斯达尔、史密斯和麦金泰尔等人用弗雷格关于涵义和意谓的思想,理性地重构了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这种解读方式就是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弗雷格式解读。本文在忠于胡塞尔本人思想的基础上,对该解读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其中一些可能的困难。

<br> 对于胡塞尔来说,意向性就是“对…的意识”——也即意向行为对其对象的指向性。在《观念Ⅰ》中,胡塞尔将意向性分析为“意识活动——意向相关项”(Noesis---Noema)的相关(Korrelation),其中“意向相关项”中包含有“意向相关项意义”,或胡塞尔的“意向对象本身”。

意向意义概念大致与《逻辑研究》中的质料(Materie)概念内涵相同。<br> 关于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弗雷格式解读提出了以下两组相互联系的主要论题:(1)关于意向对象和意向关系:意向对象概念和弗雷格式的意谓概念相似。

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实在的、独立于心灵的实体。既然如此,也就是说,并非所有意向行为都有对象。

相应地,胡塞尔的意向关系也和弗雷格式的指称关系类似,在典型情况下,它是指意向行为和实在对象的普通关系。(2)关于意向相关项和意向相关项意义“与对象的关系”:弗雷格式解读对意向性的分析采用了“行为——内容——对象”这个三分模式。

其中,意向相关项被解释和弗雷格式的涵义是本质上类似的。这也就是说,意向相关项是语言性的、抽象的、内涵性实体。而且,意向相关项是意识的“内容”,而且是中介性的、工具性的内容,意识正是由此而指向与意向相关项不同的对象。

这样,意向相关项与其对象的关系也被解释为类似符号的涵义与意谓的关系。在弗雷格式解读下,因为胡塞尔试图仅凭意向内容来解释意向性,所以他是经典的内在主义者。

<br> 本文试图揭示了这两组论题可能存在的一些根本性的困难,并试图作出不同于弗雷格式解读的分析。需要指出,本文的精神和芬克,古尔维其,德拉蒙德等人的观点更接近。

<br> 对于胡塞尔来说,所有的意向行为都有“对象”。然而,由于其现象学方法的缘故,胡塞尔的意向对象概念并不指实在的、独立于心灵的实体,而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指直接向意识呈现的、且在某种意义上依赖于意识、并“在意向的意义上内在于”意识的对象——即所谓的“现象性的对象”。

既然如此,胡塞尔的“意向关系”也就不能理解为弗雷格意义上的、存在于符号的涵义和符号的意谓之间的、“实在”的指称关系。相反,意向关系指意识行为和必然呈现于它之“内”的“现象对象”的相关关系(Korrelation)。

除了直接对这里的观点进行论证,本文还通过胡塞尔对布伦塔诺的关键思想的继承,来迂回地说明了以上观点。同时,本文还指示出,这里所说的意向对象,无非就是胡塞尔的“意向相关项”。

(分析和论证主要在第四章)<br> 胡塞尔对意向性的分析的模式比三分模式简单,这就是“意向活动——意向相关项”的二分模式。

不过,这种二分模式只是表面的整体结构简单,但其内部结构仍比较复杂。在这个模式下,意向相关项就是指在现象学反思下的,以特定方式呈现的“对象本身”。在现象学反思中,它是意向行为直接指向的对象。由于现象学方法的缘故,这里的“对象”只是现象性的对象,而不是实在的、独立于心灵的东西。

故此,意向相关项不能被理解为弗雷格式的语言性“涵义”,也不能被理解为使得意向行为指向其对象的“内容”和“中介性”实体。胡塞尔确实分析了意向相关项(内容)“与对象的关系”,但在其特殊语境下,这并不是指意向相关项意义与“外在对象”的关系,而是指意向意义与在它自身之内,并在意向意义的变换中保持同一的X——对象“极”——的关系。

在此,“内容”与“对象”的区分并不是一种对不同实体的本体论区分,而只是对意向相关项包含的内在要素的抽象区分。

“内容”,“意义”,“对象”在胡塞尔那里是一体的,胡塞尔对它们的区分仅仅是从概念上,或者是从思考角度的不同进行区分。

根据以上的解读,本文否认了胡塞尔是经典意义上的内在主义者,因为胡塞尔并不关心意识如何通过弗雷格式解读设想的“内容”来“解释”行为朝“外在对象”的指向。(分析和论证主要在第五、六、七章)<br> 围绕对弗雷格式解读核心观点进行分析,笔者还作了一些历史性的和理论性的背景研究。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笔者探讨了弗雷格对胡塞尔可能的历史因果影响,并对胡塞尔关于(语言性的)含义与对象的思想,与弗雷格关于涵义与意谓的思想作了分析和比较(主要见于第二章)。

第一章分析了弗雷格式解读对胡塞尔的意向性问题和还原方法的解释,而第三章分析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并指出了弗雷格式解读对该方法可能的误解。

<br> 本文认为,弗雷格式解读固然是一个非常精细、独到的解读。而且,就其自身来说,也可能是比较可信的意向性理论。但是,它可能并没有忠于胡塞尔的思想,特别是其现象学精神。进一步说说,本文所描述出来的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不仅更忠于胡塞尔的文本,而且其本身也同时可以是一个不同于当代主流意向性理论的可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