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星北的子女 【陈永贵子女近况简历】陈永贵退休级别 陈永贵的子女现在都干什么
陈永贵(1915年2月14日—1986年3月26日),山西省昔阳县乐平镇石山村人,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三至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75年-1980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改革开放以后,他辞去国务院副总理职务,之后在北京东郊农场担任顾问。1986年3月26日,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病逝,享年71岁。
陈永贵儿子是谁?陈永贵的小儿子陈明亮最近成了网上的热门人物。今天的陈明亮是北京福阅投资公司和重庆正一实业有限公司的总裁。他西装革履,头发纹丝不乱,戴无框珐琅眼镜,文质彬彬,与他父亲那身著名的打扮形成鲜明对比。
父亲在陈明亮心中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陈明亮说:“不管多忙,我每年清明节都要回去给我爸爸磕头,大寨是我的根。我一进大寨就特别激动,我爸爸当年的很多老战友一看到我就说,哎呀,明亮回来了!他们老泪纵横,我也热泪盈眶。”
核心提示:对于座谈会反映的情况,当时从领导思想到社会舆论,对知青问题的看法都很难拿出有把握的分析来。一些领导人也不敢贸然表态,当时直接分管这项工作的副总理陈永贵都说:“知青工作很复杂,我们几个副总理一提起这件事就感到头痛。”副总理纪登奎也说:“知青工作搞得好,是培养一支生力军,搞不好是不安定因素。”
1978年7月3日,胡耀邦在同国务院知青办主任许世平谈话时就指出,最早提出知青插队的是邓小平,是在60年代初那样困难的历史条件下提出来的。现在这条路走不通了。
为何走不通了?首先就是农民对知青不满意。我国人口本来就有80%在农村,农民已经感到劳动力过剩了,再让他无条件地安置城镇青年,形成知识青年与农民抢饭吃的恶劣局面,他们会真心欢迎知青吗?
其次就是知青本人和其家庭的不满意。再次就是城镇对口单位的不满意。动员知青下乡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政府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支持子女下乡,还要抽调得力干部为带队干部带领知青下乡,并要抽出资金、物质或技术力量,无偿支援对口安置地区,无疑使各企事业单位不堪重负。
最后是政府也不满意。每年政府要花一大笔经费来安置知青下乡,特别是1973年起提高安置经费标准后,国家财政平均每年拨款8.2亿元。如此高额拨款,不仅未能让知青安心在农村,而且还不能使各方面满意。有人戏称:国家花了70亿,买了个“四不满意”。
伴随着“文化大革命”的10年经历,上山下乡运动已经步履艰难地走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粉碎“四人帮”后,人们企盼对这一运动的归去有个合理的说法与解决的办法。为了统一认识,筹备全国知青工作会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1977年12月12日至1978年1月13日,国务院知青办召开了省、市、自治区知青办负责人座谈会。
这是“文革”结束以来有关上山下乡工作的第一次大型会议。会议由国家计委副主任、国务院知青领导小组副组长顾秀莲主持,采取只出题、不回答的方式,主要听取地方的意见。党和国家领导人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永贵等接见了与会代表,李先念、陈永贵等还在会上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
但是,社会上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这个敏感而棘手的问题议论颇多。有些人认为上山下乡是“四人帮”搞的,有这样的顺口溜,说:打倒“四人帮”,知青不下乡;打倒“四人帮”,回城有希望。还有的知青说:过去表示到农村去扎根,是上了“四人帮”的当,今后还是要争取回城。
有些原来决心扎根农村一辈子的青年此时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有的知青先进典型或先进集体也开始把挂在墙上的奖状和锦旗摘了下来。社会上还有这样的议论:“现在宣传少了,典型倒了,扎根不提了,政策 要变了,知青办要撤了,上山下乡快收场了。”从事知青工作的干部,普遍感到围绕这项工作的“冷风大,谣传多”,压力大,思想混乱。
有的说:现在矛盾集中,弄不清上面的精神,说服不了下面的群众,左右为难。社会上的种种议论,反映到了座谈会上,有的与会者提出了对上山下乡工作应怎样估计的问题:“四人帮”插手知青战线,工作中又有不少问题,究竟主流是什么?还有人提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底是为了什么”的问题。
而对于“扎根农村干革命”的口号还要不要提的问题,也是众说不一。还有的人简直是大胆之至,提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文革”的一个“怪胎”。
陈明亮,男,汉族,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司法局干部。
个人简介
,男,1998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新会司法局工作。截止2011年,13年来陈明亮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赢得了一个又一个荣誉,先后被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江门市司法行政系统抗击‘非典’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社区矫正先进典型人物”的光荣称号。2002年5月至2010年9月,陈明亮任会城街司法所长期间,带领全所同志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1人,社区服刑人员表现良好,全部顺利回归社会,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为全区、乃至全市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业绩详情
一、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2008年,会城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陈明亮同志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突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目标,坚持“因人施矫”,创新和完善“四个衔接和一个无缝对接”,即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和社区服刑人员相衔接,落实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无缝衔接;
“四个区别对待”,即刑种不同区别对待;男犯与女犯区别对待;身体健康状况不同区别对待;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区别对待;实现“四个必访”,即发现犯人思想波动时必访、遇到实际困难时必访、社会交往有异常时必访、
重大节假日必访等做法,加强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发挥村和(社区)干部及犯人家属的作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措施,实行“一对一”和“多帮一”,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社区矫正工作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010年8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在江门市召开,会城司法所成为现场会的考察点,他们的成绩和经验得到省司法厅陈伟雄厅长、杨日华副厅长的高度评价和与会同志的充分肯定。
二、宽严相济,多措并举做好监管教育工作
社区矫正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犯人在社区服刑,这是我国刑法的进步,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尤其需要突出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方式。
(一)因人施矫,关爱特殊对象
会城司法所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中,有3名艾滋病患者。陈明亮没有歧视和嫌弃他们,而是用平等、接纳的态度去关心和帮助他们。除了履行正常的管理工作之外,还经常与聊天、走访等方式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鼓励他们积极改造和接受治疗。其中2人矫正期满顺利回归社会,他们对司法所和陈明亮在社矫期间给予细心帮助充满感激之情。
张某是在矫正期内怀孕的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初期思想顾虑较多。陈明亮主动做开导、解释工作,帮助她消除其思想顾虑。张某在产前和哺乳期间,陈明亮按程序批准她以电话方式报到,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管理,解决其实际困难。
(二)帮其心、挽其人,帮助犯人排忧解困
“以诚帮教,真情感化”是陈明亮又一工作方式。如林某是一名保外就医的犯人,因年岁高,并患有多种疾病,每年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林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确有诲教表现,但由于其户口一直在高明监狱,不能参加本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为了帮助林某争取早日将户口迁回新会,参加医疗保险,减轻其经济负担,陈明亮同志及时与上级报告情况,并根据我国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出具考察报告,建议上级司法机关依法给予林某减刑的奖励。陈明亮认真的工作态度和真诚帮助,令林某深受感动。
再如一些原是单位领导人,现在成为阶下囚,接受社区矫正初期,一时难以适应,害怕见到熟人。陈明亮一方面通过家访、面对面谈话、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等方式鼓励他们多走出家门,多参与社区公益劳动和社区活动;另一方面安排他们在上班前、下班后或者周末来司法所报到,照顾他们的内心感爱。通过开导和帮助,使他们较尽地适应并接爱社区矫正。
(三)责其罪、促其进,严格依法管理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陈明亮不卑不亢,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同时,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如曾当过某所长的黄某,经多次教育仍不诲改,于是,陈明亮按规定向其作出警告,警告他若不准时前来报到,将建议司法部门予以处罚,甚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黄某被震慑住了,终于转变了态度,承认错误,主动到司法所报告,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公益劳动,认真接爱改造。
三、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2010年9月,陈明亮调任区司法局基层股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陈明亮立足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大局,修订了《新会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引》制计了《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指导意见》,
认真抓实“五个工作环节”,一是排查摸底清;二是衔接程序细;三是宣传发动广;四是档案资料全;五是考核奖惩严;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衔接。陈明亮还通过加强对全区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经常到各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使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一份努力,一份回报。陈明亮与各司法所同志通过共同的努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5人,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98%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表现良好,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