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女孩深夜进商场休息被当值保安猥亵
因不想让流浪女孩在自己当值的商场内休息,年过五旬的保安惠某告知女孩的过程中与其发生争吵,争吵中将其猥亵。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6年9月3日凌晨2时许,时年51岁的河南籍男子惠某在朝阳区望京六百本商业街北区的某处楼梯口,强行亲吻猥亵一名19岁的女孩秦某,并对其实施猥亵,致其手背、双腕、膝腿部位出现挫伤、擦伤和划伤。当日,惠某因涉嫌强奸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惠某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但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朝阳检察院曾于2016年11月向法院提起公诉,但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因此不公开开庭审理。
知情人士透露,惠某是附近某商场的一名保安,刚来北京一两个月,当晚正式他当值夜班,而该女孩是流浪到案发地准备休息时遭遇不测,原因是保安不想让该女孩在此休息,与女孩争吵的过程中将其衣服脱下。
此案庭审时,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并未提出意义,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建议从轻处罚。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惠某法制观念淡薄,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当庭认罪,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惠某因强制猥亵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