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专访 专访吕忠梅:完善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体制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备受关注的2017年全国"两会"落下帷幕,环境与健康的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打好蓝天守卫战""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是成为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中心内容。这凸显着党和国家对改良环境质量、保护国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坚决决心。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多年来一直关注环境问题,在她看来环境保护必需"以人民为中心",把关注、关怀人的健康放在首位。本刊就大家关注的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问题对她进行了采访。
吕忠梅: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环境维护》:长久以来您都关注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关注环境与健康问题,今年您的两个提案也都是大家最关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问题,请问您今年提案以环境与健康为内容的原因是什么?
吕忠梅:今年的两个提案一个是关于树立健全国家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体系机制,另一个是关于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信息公开要求,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公开。两个提案既有接洽,又各有着重,但都波及环境与健康问题,我们保护环境的目标,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无论是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仍是环境健康危险的管控都应基于这一理念,成为我国环境治理的起点和落脚点,这也是我提出提案的初衷。
假如我们以这样的理念来视察目前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发现存在一些不足,环境保护"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还需要以制度和政策办法加以落实。
《环境保护》:我们先说说大家最关心的大气问题,您提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信息公开要求,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公开的提议是基于什么样的斟酌?
吕忠梅:自2014年1月1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创办法(试行)》执行以来,经过近3年的尽力,我国除西藏外,各省级环境主管部门均已建成并运行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其中山东、浙江等省踊跃利用公然数据形成大众监视,推动600多家企业对其公开的超标数据进行反馈解释,有100余家企业切实改善排污状况。
这些良好实际,证明信息公开对增进重点污染源遵法和减排有着积极作用,浩博国际。然而,在3000余家国控重点废气污染源之外,各省、市还有数目宏大的排污企业尚未装置主动监控装备并向社会公开数据,公众无法监督上述企业排污行为。
《环境保护》: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吕忠梅: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地方政府实行职责不力,导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开不足。许多地方未按法律规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方法》,对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提出了制订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要求,并对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公布环境信息进行了规定。
但依据2016年1月进行的"新环保法实行一年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开情形"的调研显示,在所调研的338个地级市中,有146个城市公开了名录信息,占比43.
2%。后在多个环保公益组织推动下,目前有213个城市公开了2016年度名录,仍有120余城市未按《环境保护法》规定公开名录。还有,已经颁布的处所名录,质量也是参差不齐。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措施》第八条规定了列入重点单位名录的前提,没有规定量化的筛选原则及办法。在213个已经公开名录的城市中,多数未公开名录制定原则。有的城市公开的名录仅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几个医院、试验室。在沈阳、唐山等同步公示名录筛选原则及方法的城市中,筛选原则和方法也不统一,制定出来的名录差别较大。
第二是重点排污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导致企业排污信息公开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的信息公开尚未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白规定了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应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的义务,也规定了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法律责任。
但在实践中,除北京、聊城等少数地方落实了市控大气污染污染源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外,多数省、市的重点排污单位并未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以重庆为例,2016年重庆市已将百余家企业纳入大气污染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其中78家企业未按法律要求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包含49家国控企业、29家市控企业。未履行自动监测数据公开的企业,大部分也未被依法追究责任。
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污染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等程序性规定不明确,导致部分污染源愿意主动公开在线监测数据,却无公开渠道。在调研中发现,有部分污染源已经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也愿意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但因无公开平台,无法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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