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连元车祸 田连元索赔414万 双方庭审激辩回顾田连元父子车祸事件
24日,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被撞索赔案在沈阳沈河区人民法院五楼大法庭公开审理,田连元及家属向肇事司机赵晓明、租车单位等4方被告索赔414万元。
田连元索赔414万 双方庭审激辩回顾田连元父子车祸事件田连元儿子出席庭审 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遭遇车祸案今年3月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宣判,法院认定肇祸者赵晓明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事结案后,田连元及家属在沈河区法院就民事赔偿另行起诉,向赵晓明、租车单位等4方被告索赔414万元。
沈阳沈河区法院24日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5月28日20时50分许,时年36岁的赵晓明醉酒驾驶吉AFD033小型越野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二环路口南侧200米处时,超速驶入道路左侧,先后与由北向南行驶的3辆车发生剐蹭,其中1辆本溪牌照的轿车由田昱驾驶,其父田连元坐在副驾驶位置。
激烈碰撞致田昱驾驶的车辆失控后又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车发生剐蹭。事故造成田昱死亡,田连元及另外2人受伤,5辆车损坏。其中田连元头部、脊椎等多处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