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何西庆 海南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等分工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现对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及巡视员、副巡视员作如下分工:
胡光辉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协助蒋定之省长工作,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分管、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协调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工作。协助何西庆副省长分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省信访局、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穗办、省接待办、中国南海研究院。联系中(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一处、组织人事处。
罗时祥副秘书长:协助陆俊华副省长工作。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海洋渔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应急办、省政府民航办、省红十字会、省发展控股公司工作。联系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海南分局。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七处、省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民航办。
符琼光副秘书长:协助何西庆副省长、陆志远省长助理、李富林省长助理工作。主持省法制办全面工作。协调省旅游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扶贫办、省台办、省地质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联系驻琼部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社科联、省台联、省残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六处。分管厅机关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
林涛副秘书长:协助谭力常务副省长工作。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外事侨务办、省统计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省海防与口岸办、省政府金融办、省行政学院、省跨海工程办(省铁路办)、省粮食局、海南银行(筹)、省农信联社工作。
协助胡光辉秘书长协调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工作。联系海口海关、省国税局、海口边检总站、省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金融机构在琼分支机构。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二处。
王兆民副秘书长:主持省政府驻京办全面工作。
倪健副秘书长:协助李国梁副省长工作。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洋浦管委会、省贸促会、省盐务局工作。联系省工商联(总商会)、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员办事处、省烟草专卖局、海南电网公司。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三处。
张震华副秘书长:协助王路副省长工作。协调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人防办、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省档案局工作。联系省科协。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四处、省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与政府信息公开处)。
张焕南副秘书长:主持省政府研究室全面工作。协助胡光辉秘书长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分管省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政府公报编辑室)。
王静副秘书长:协助王路副省长处理政务服务工作,主持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联系省政府办公厅四处。
孙颖副秘书长:主持省信访局全面工作。
许云副秘书长:协助陈志荣副省长工作。协调省农业厅、省民宗委、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农垦总局(农垦总公司)、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联社、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联系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省气象局。分管省政府办公厅五处。分管本厅承担的信访工作。
郭燕红副秘书长:主持省接待办全面工作。
方少民副主任兼厅党组纪检组组长:协助胡光辉主任分管厅机关外事、干部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分管厅机关纪检、保密、扶贫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秘书处、行政技术保障处。
赵国卫副巡视员:协助方少民副主任分管秘书处。负责《政府志》编纂组织工作。
文慧副巡视员:协助方少民副主任分管综合处。分管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
刘淑萍副巡视员:协助方少民副主任分管行政技术保障处。分管厅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老干部等工作。
各位副秘书长、副主任、巡视员、副巡视员除负责上述分工外,还应承担秘书长、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实行缺位递补制度。前位同志如外出,由后位的同志临时代为处理工作。如后位的同志也缺位,则往后递延替补,依此类推形成循环。缺位递补的双方应做好相关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