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庆在海南团伙 海南临高:两个黑社会团伙是如何坐大的
原标题:海南临高:两个黑社会团伙是如何坐大的
图为王不林黑社会团伙受审。黄颖 摄
法治周末记者 邢东伟法治周末实习生 翟小功发自海南儋州、临高
2014年11月24日上午,海南省临高县特大黑社会团伙王不林等15人涉黑案,在临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不林等15人因数罪并罚获20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令人瞠目的是,该团伙在称霸林场、开设KTV“吸毒包厢”同时,还向县公安局、检察院、纪委等政法部门主要领导行贿,寻找“保护伞”的庇佑,拉下了十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落马。
此前不久,10月17日上午,临高县王志群等27人涉黑案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长达150余页的判决书,详细记录了该犯罪团伙的累累罪行。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王志群、王华龙兄弟因数罪并罚分别获有期徒刑20年和无期徒刑,1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一人获死缓。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上述两个团伙长期互斗对立抢夺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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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页”的累累罪行
约定“帮规”笼络人心
2006年11月份以来,王志群、王华龙兄弟二人先后纠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不断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放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窝藏等犯罪活动和插手土地纠纷等违法犯罪行为。
经过几年“队伍扩充”,逐步形成了以王志群、王华龙为组织者和领导者,以陈皇勤、陈林松、陈圣顿、陈亚凯、刘原良和陈亮(另案处理)、许动余(另案处理)为积极参加者,以王德衡、王小关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同于社会上流氓混混的乌合之众,他们一开始就有着明确的组织结构,详细的人员分工。团伙人员称王志群、王华龙亲兄弟俩为“老大”,王志群是“大哥大”,王华龙是“小老大”。兄弟两人实施了“一级分管一级”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陈皇勤、陈林松、陈圣顿、陈亚凯、刘原良等七人为“带队”,是直接管理下属的小头目,分别控制一部分称为“马仔”的团伙成员,平时负责召集与安排“马仔”。
据介绍,这个由二十余人组成的黑社会团伙,租赁海南临高县水利局402房和嘉丰宾馆201房联系和聚集,相互约定“帮规”,并购买了枪支、砍刀、警棍、匕首等作案工具。
根据“帮规”,王志群、王华龙定期召开只有“带队”可以参加的会议。按照规定:手机要24小时开通,随叫随到。他们两个人的办公室只有“带队”能够进入,其他人根本不许靠近,也不许打听事情。而“带队”也只能指挥自己的手下,不能“越界”指挥。“马仔”们的日常开销由“带队”负责,再定期到王志群、王华龙那里支取,层层发放。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控制手下成员,笼络人心,王志群经常设宴款待,为手下成员提供医疗费等。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王华龙还对部分骨干组织成员发放工资。
拳头建立“江湖秩序”
2014年4月15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志群涉黑案。许多人从四处赶来,在这里,人们见证一个特大涉黑犯罪团伙的覆灭过程。
据了解,王志群团伙被出庭受审一事,同时也在临高及周边地区引起很大的关注,当地老百姓纷纷谈论此事。关于王志群的印象,了解他的人给予的评价是:年纪轻轻,个子不大,但做事老练、性格沉稳,同时“心狠手辣”。
当地知情人表示,王志群是临高县波莲镇人,网罗了波莲、多文、博厚等乡镇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为已所用。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一大特点,就是靠拳头说话。通过暴力,建立自己的权威,挑衅社会和法律权威。为在临高县波莲、临城地区打出名声,奠定自己的“江湖地位”,王志群做事很高调,经常持刀枪伤人。几年下来,其团伙在波莲及临城乃至全县都有了一定的名气,很多事情该团伙出面基本都能摆平,为此,当地混社会的一般人员对该团伙都忌惮三分。
据检方指控,自2006年11月以来,以王志群、王华龙兄弟为首的27人涉黑团伙,盘踞临高县并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390多万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其中通过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获利375万余元,强行收取保护费获利14万余元。
同时,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给临高波莲镇、临城镇及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团伙一名成员曾吹嘘,他们曾到当一家知名企业敲诈了10万元,对方连报警都不敢。他们还经常聚众打人,就是追杀到医院也要把人砍死方才罢休。
2013年1月30日凌晨1时,王志群、刘原良、秦亚梯等人在临高县临城镇佳缘KTV502包厢喝酒时,王志群与王某毛因还钱发生争执,刘原良马上打电话给王华龙,说大哥有事,赶紧带人过来。
刘原良又到临高县水务局宿舍找到王华龙,将王志群与王某毛发生矛盾的经过告诉王华龙,并从王华龙处拿一把弹簧刀带在身上,返回佳缘KTV503包厢。王某毛把其与王志群发生矛盾的经过告诉了佳缘KTV的保安王某宾。
当日凌晨2时52分,王某宾带人从503包厢将刘原良叫出来殴打,在503包厢的秦亚梯、陈伟、陈照优以及符建鱼、秦建宇、王亮(后三人另案处理)等人闻讯后携带匕首等工具出来,与王某宾等人在KTV过道上发生对峙。
同时,王华龙、王锋和王小龙、陈礼义、陈青辉(后三人另案处理)等人接到刘原良叫人带凶器的电话后,亦携带刀具、枪支赶到佳缘KTV,王华龙持火药枪带人在佳缘KTV门外守候,王锋、王小龙、陈青辉等人携带匕首、砍刀等冲入佳缘KTV一楼大厅,与刘原良、秦亚梯等人一起从佳缘KTV前楼梯向上冲,在四楼楼梯处与王某宾等人相遇,双方发生打斗,刘原良持匕首朝王某宾的胸、腹、背部连捅多刀,秦亚梯、王锋和秦建宇、王小龙、陈青辉等人也分别持长刀、匕首、酒瓶、木板等凶器围殴王某宾,王某宾被打倒在地。
在王某毛开车送王某宾去医院抢救时,团伙成员还持枪到医院进行追杀。最终王某宾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2006年11月至2013年7月,这个以王志群、王华龙兄弟二人为首的27人黑社会团伙,盘踞一方并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390多万元。同时,该组织为非作恶,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4年10月17日,海南省临高县王志群等27人涉黑案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长达150余页的判决书,详细记录了该黑社会团伙的累累罪行。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志群、王华龙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