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宣判陈世峰获刑20年 判处结果令网友们非常不满意

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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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报道,12月20日下午3点,备受关注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对此,很多网友们纷纷表示不满意.(12月18日)检方对被告陈世峰求刑20年,并陈述了七大量刑意见:第一点认为陈世峰在行凶过程中是非常的危险,而且行凶方式非常恶劣.致命伤是6.5到8厘米左右,有12处伤口,至少刺了11次左右.第二点检方给出原因陈世峰杀意极强.第三点他动机非常自私.首先恐吓刘鑫,之后杀害江歌,而江歌是非常无辜的.第四点认为引起的后果

据报道,12月20日下午3点,备受关注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对此,很多网友们纷纷表示不满意。

(12月18日)检方对被告陈世峰求刑20年,并陈述了七大量刑意见:

第一点认为陈世峰在行凶过程中是非常的危险,而且行凶方式非常恶劣。致命伤是6.5到8厘米左右,有12处伤口,至少刺了11次左右。

第二点检方给出原因陈世峰杀意极强。

第三点他动机非常自私。首先恐吓刘鑫,之后杀害江歌,而江歌是非常无辜的。

第四点认为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江歌本身是前途无量,而且今后在日本工作。江歌的母亲感到非常悲痛。

第五点陈世峰在行凶过程中是有计划性的。不管从他出发的目的、出发的路程,还是他没使用交通卡、戴着口罩、购买威士忌都是有计划性的行凶。

第六点检方认为要杀害并不是江歌而是刘鑫,为了杀害刘鑫而前往江歌的公寓。如果当时刘鑫没有把门关上的话,或者当时刀本身没有折断的话,刘鑫可能也是被杀害。

第七点陈世峰完全没有反省,并且他的这种做法使得江母备受伤害。陈世峰的道歉非常表面。

江歌案庭审最后一天,三大网友关心问题解答

1,如果江母对审判结果不满,是否可以在日本的法律程序中再上诉?

当事人是日本的检方和被告陈世峰方面,对审判结果只有检方可以提起上诉。所以江歌妈妈作为遗属是没有办法再上诉的。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下,那么遗属可能会得到检方的同情,检方如果对结果不满,他们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上,比如说18年,那么检方是不会去做出上诉的决定。

2、在中国能否对陈世峰发起民事诉讼争取赔偿金?

由于陈世峰是成年人,父母在中国财产不会涉及到赔偿的范围。

在陈世峰服刑结束后,他作为外国人会被入管局强制遣返回国,当他被强制遣返回国后,在他回到中国后一般来说日本法院的民事赔偿的判决是否还有效呢?这个很难说。通常是在日本在判决在中国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3、庭审最后一天,辩方律师一直强调刘鑫作证的内容是假证,是虚伪的内容,他说检方不应该相信刘鑫的证词。但证人究竟是不是做伪证这个很难去判断,所以证人去被追究伪证的责任通常是不会发生的。

江歌妈妈将于12月20日晚上召开记者会通知

12月15日晚上,江歌妈妈微博发文记者会通知。内容如下:

本人决定在20号判决宣告当天,举行记者会,向全社会关心、帮助我的好心人表达感谢!

大家好!

审判杀人凶手陈世峰的庭审已经进行了五天。

12月18号上午10:00在东京地方裁判所813号法庭进行求刑论告。

12月20号下午3点开始在813号法庭,判决宣告。

我不知道,我所有的努力会换来什么结果。

408天了,我的思念、我的痛疼,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408天了,你们不离不弃的陪伴和帮助,使我既温暖又愧疚,无法报答你们,请原谅!

本人决定在20号东京地方裁判所对陈世峰杀害江歌案作出判决宣告后当天,举行记者会,向全社会关心、帮助我的好心人表达感谢,向所有关心爱女江歌被害案的好心人一个答复。

记者会地点和时间如下:

日本记者俱乐部9楼会见厅( 日本プレスセンタービル9階、東京都千代田区内幸町2-2-1、千代田線·日比谷線 霞ヶ関駅 C4出口 )

时间:12月20日18:00

(因会场场地有限,仅限媒体记者参加)

然而,12月19日再次转发《江歌妈妈记者会通知》文章并发文:“大家好!明天审判结束,答谢所有关注江歌遇害案的同胞的记者会明天晚上六点开始,由于记者会场地限制,只限媒体参加,每家媒体最好不要超过三人,请参加记者会的人员带上自己的记者证和名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