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1元钱被判4年 为什么判刑这么重
90后男子易某在江西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持刀抢劫了夏女士,夏女士随身只带了1元现金,无奈之下易某便拿了这一块钱硬币。日前,经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易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据悉,被告人易某出生于1990年5月,初中毕业的他在2015年在佛山,2016年在台州都曾因盗窃罪入刑,今年2月刑满释放后来到上饶市信州区。
据易某供述,其来到上饶后一直处于无业游荡状态,身无分文。2017年3月29日,在信州区带湖路加油站绿化带路边持刀等待时正好看到了被害人夏女士独身一身,心存歹念的他便拿水果刀胁迫夏女士抢钱。夏女士随身只带了1元现金,无奈之下易某便拿了这一块钱硬币,并把作案工具水果刀扔到路边绿化带中,逃到了附近网吧,买了一颗大白兔。隔日,从网吧出来后,睡在路边报废车辆中的易某被信州公安抓获。根据法院判决,被告人易某抢劫罪名成立,系累犯的他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易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依法从从轻处罚。于是根据相关法律条例,最后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