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隐秘母乳买卖 贩卖母乳是否涉嫌犯罪
端午节,他们一家回绵阳过节。5月30日晚上,回到成都的她发现家里停电了,打开冰箱一看,冷冻的50多袋母乳,全部融化变质无法再食用。遭此尴尬的成都妈妈李熙熙继而困惑起来:如果将多余的母乳卖掉,是否合法?
尽管卫生部门规定,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但是,有需求就有市场,无论是网上还是线下,随处可以找到买家和卖家,甚至还出现专门销售母乳的网站,在一家“团乐购”的网站上,还设有专门的出售母乳的页面,按照储量不同,保质期在三个月至半年的冷冻奶每袋价格在15元至50、60元不等,而当天挤出来的新鲜母乳,价格要比冷冻的要高出一倍。比如一家专门售卖闲置品的电商平台,一袋250毫升的新鲜母乳,价格卖到了150元。在产品介绍中,商家也说明了两种配送方式,同城自提或快递寄送。
位于成都金牛区的一家家政公司,对于销售母乳同样谨慎,只能是附近小区才能购买。该工作人员称,母乳是他们公司的月嫂、保姆在工作时向奶水充裕的雇主收购的,只卖给附近小区,需要到家政公司自提。而据受访的家政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母乳分泌较好的奶妈,除了孩子的正常供应外,多的话一个月可以挣到七八千元。
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贩卖母乳,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的或构成犯罪,即非法经营罪。自然人犯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