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黑哨是谁? 陆俊 黄俊杰 周伟新 万大雪【图】
谁能听到判决结果、知道自己要蹲大牢之后,还能笑得出来?如此特别的一幕,昨天出现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前中国足坛“黑哨”大佬陆俊,在得知自己被判5年半之后,竟然在脸上浮现笑容……
被告席上的笑脸,是一种解脱的放松,还是无奈的欢颜?我们无从知晓。作为媒体,我们唯一希望的是,这些“黑哨”、“官哨”在受到应有的处罚之后,能让中国足球警醒,能还球迷一片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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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被告神情各异
陆俊:微微一笑 不会上诉
风光的时候,陆俊在中国足坛飞扬跋扈,无论“官哨”、“黑哨”,谁都要给“陆老大”几分面子。然而,这位涉案金额高达81万元的“黑哨”大佬,竟然只被判了5年半!难怪他在法庭上还笑得出来。
诸多迹象表明,昨天出庭之前,陆俊对于自己的量刑其实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在抵达法庭时表情沉稳放松,并微笑着对家人招手,获悉判决后表示可以接受,并且轻松地说,“不认罪又能怎么样”。陆俊的律师张旭涛是来自大连法大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走出法庭后面带微笑,颇有风度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这个理想的判决结果,律师表示上诉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据一位参加庭审的球迷代表透露,不仅陆俊个人轻松,他的妻子、儿子和哥哥也都情绪稳定。陆俊甚至还和家属唠了几句家常话,就像没事一样。
黄俊杰:最重量刑 最先认服
按照程序,黄俊杰是昨天第一个接受宣判的前裁判员,同时也是最先认服的。现场目击者透露,黄俊杰进入审判庭时向旁听席礼貌而拘谨地点头示意。其高大身材和茁壮体型增加了他的持重感。
法官宣判前,全体起立。刑期宣布之后,法官问:“黄俊杰,对你的宣判你听清楚了么?”“恩?”黄俊杰好像沉浸在某种氛围中,没有注意听。法官又重复了一遍。黄俊杰很谨慎地看看律师,律师没有表示。黄俊杰回答,听清楚了。声音浑浊,但还算响亮。
法官问服不服判。黄俊杰两次看着坐在右面的律师,目光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游移片刻,然后说:“服吧,不服也没有用啊。”
万大雪:唯一提出上诉的人
在昨天接受宣判的4名裁判中,万大雪是唯一当场提出上诉的当事人。据了解,在进入位于三楼的4号法庭后,万大雪首先向为其辩护的女律师点头示意,多少对今天的宣判结果有一些心理准备。果真在法官宣判后,万大雪明确表示服判,没有太多迟疑。
不过,在法官问是否上诉。万大雪两次看了看右侧辩护人席位上年轻的女律师。此时女律师已经在反复用口型表示“上诉,上诉”。万大雪遂肯定地说“上诉”。据了解,在2003年至2009年间,万大雪利用职务之便总共受贿94万元人民币。在4名涉案裁判中,他的量刑仅次于受贿148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的黄俊杰,达到了6年,甚至比陆俊还高。知情人士分析,这或许就是万大雪提出上诉的主要原因。不过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万大雪上诉成功的可能性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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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
“黑哨”最快年内出狱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虽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虽然荼毒中国足坛多年,但对于“黑哨”们的判决书下达之后,就已经注定,如果他们在狱中表现良好,甚至是获得减刑,那么年内就能出狱。
最有希望在2012年走出高墙的,是量刑最轻的周伟新。虽然背上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项罪名,周伟新最终获刑只有3年6个月。由于周伟新是在2010年3月被批捕的,截止到目前已经过了接近两年,因此若是获得适量减刑,那么周伟新在2012年出狱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而昨天陆俊的宣判结果出炉之后,有球迷甚至开玩笑说:“说不定明年就能在北京的大街上见到陆俊了。”此言非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不过,刑法同时也规定,“减刑最高不能超过原刑期的二分之一”。陆俊被判5年6个月,二分之一就是2年9个月,考虑到他是在2010年3月被批捕的,减刑之后明年出狱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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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响
宣判结果激起网络轩然大波
九成网民认为判罚偏轻
我们无法质疑司法的公正性,就正如同我们始终坚信,陆俊、黄俊杰等人,已经受到了他们应有的处罚。不过,没人能忽视网民的声音,事实上,就连央视名嘴刘建宏、法律界专家等人都认为,这样的结果对于“黑哨”们来说的确不够严厉。
其实,轻重并不重要,相信绝大部分中国球迷都会同意这样的观点:这次足坛反赌扫黑的判决结果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中国足球的未来会怎样。就正如同刘建宏所担心的那样:“如果陆俊、黄俊杰这些人出狱的时候,发现中国足坛和他们当初的一样,那这次的反赌扫黑就等于是在浪费时间。”
网络调查
网友认为判决过轻
2003年,龚建平因受贿37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病死狱中。9年过去了,同样是裁判员受贿,结果却是大相径庭——受贿148万人民币、10万元港币的黄俊杰被判7年;著名“黑哨”老大陆俊5年半。这样的结果无疑出乎很多人的预料。
昨天上午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某网站随即展开了球迷调查,截止到记者发稿时,总计有一万余人参与了调查。有超过90%的球迷认为,对陆俊的判罚轻了;而有超过85%的球迷认为,对周伟新和万大雪的判罚轻了。而对于量刑最重的周俊杰,也有84.8%的球迷认为判轻了。
有网友翻出了旧账,认为裁判龚建平在2003年的时候,因受贿37万被判刑10年,“如今超过150万的人才判7年,实在是有些轻了。”
球迷观点
王绪明:危害太大 量刑太轻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致电重庆球迷协会主席王绪明,他认为这一次的判罚看起来真的是比较轻,“这些裁判深深危害了中国足球,甚至让中国足球在国际上声名狼藉,这么轻的判决结果,我们球迷有些失望。”
不过,王绪明随后也表示了理解,在他看来,裁判们受贿并不都是索贿,“有些人是迫于足协的压力,不得不吹‘官哨’,而不是纯粹为了收钱的‘黑哨’。所以对涉案足协官员的定罪,可能要比裁判更重。”
律师解读
夏嫣然:打击力度应当更大
对于刑法的量刑考究,法律界人士无疑最有发言权。昨天,重庆晚报记者采访了伟豪律师事务所的夏嫣然律师,他表示:“从判决结果上来看,应当把打击力度加大一些。”
作为一名球迷,夏律师一直在关注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的进展,在昨天判决结果出炉之后,夏律师马上就跟重庆律师界的同行们讨论了结果。“大家都认为,最终的处罚力度有些低,这些人的判决结果,没能让他们经受严厉的处罚。”夏律师透露,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处以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视情况罚没财产。
最后,夏嫣然律师还代表法律界人士表态说:“足球在我国是一项影响力很高的运动,这次事件也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但结果有些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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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从轻判罚是主旋律
2月18日,也就是星期六,备受关注的杨一民、张建强案将在铁岭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考虑到昨天对于裁判员的判决普遍偏轻,这两位曾经在中国足坛举足轻重的人物,虽然被定性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量刑应该不会太高。据权威人士估计,杨一民的刑期约为11年,而张建强稍高,应该在12年左右。
目前杨一民的涉案金额达到125万,但其中涉及到鱼缸、跑步机、购物卡、笔记本电脑等馈赠礼品,究竟是算作人情往来,还是受贿,在量刑时区别非常大。除此之外,杨一民的能力也有目共睹,他撰写的教材和论文,影响了两代体育人。
值得注意的是,杨一民还是足球职业化以来,唯一一位从足协内部提拔起来的副厅级以上干部,其余全部是总局“空降”。而在事发之后,杨一民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为人谦恭,不是像王珀那样的“痞子”,也给专案组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因此,权威人士估计,杨一民的刑期不会按照上限去判,预计在11年左右。
而涉案金额高达243万的张建强可能会稍重,虽然他也为中国女足做了不少贡献,并且帮助中国裁判在亚足联争取了很多地位,但毕竟是主管“黑哨”的领导,因此张建强的刑期或许会达到12年。
不过,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量刑可到死刑来看,杨一民和张建强的判决仍算较轻。
陆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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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
足协:不会对涉案俱乐部不了了之
由于这些裁判的案件都涉及很多中超球队,中国足协是否会对这些相关俱乐部做出处罚则令人关注。不过到目前为止,足协纪律委员还没有开会研究处罚的打算。据足协人士透露:应当在全部案件结案,至少是南勇、谢亚龙等人的案件结束之后才统一做出如何处罚的决定。
自从去年12月第一批涉案人员正式开庭受审之后,外界就非常关注中国足协是否会像当初处罚广州医药、成都谢菲联、青岛海利丰等球队那样对其他相关涉案球队做出处罚。对此,中国足协领导一直表示,由于案件尚没有结束,要等到司法部门对所有案情进行认定之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条例做出处罚。
一位足协高层人员也表示:足协对这次审判非常关注,领导们都在第一时间得知了一审的宣判结果。由于现在涉案人员还没有完全宣判结束,所以中国足协会等到最终的案件结束之后做出处罚,但绝不是不处罚或者不了了之。
链接
16日宣判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丹东中院判决如下:
被告人黄俊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万大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
被告人陆俊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周伟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吕锋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
被告人杨峰、张祖建均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杨峰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张祖建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单位众一公司、被告人孙杰、李东红均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众一公司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孙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李东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始于2009年的足坛反赌扫黑风暴,历经两年有余终于步入收尾阶段。昨天,辽宁丹东中级法院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一审宣判。在宣判的四名裁判中,陆俊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黄俊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万大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周伟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看起来中国足坛这场轰轰烈烈的反赌扫黑已经初见成效,各种犯罪分子也似乎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然而,从这些黑哨们在法庭上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宣判后的轻松的表现来看,这背后真正做到的依法判决吗,他们的如释重负背后又透露着什么。
在上述四人分别获刑后,绝大多数网民都大呼“量刑太轻”,大家对于量刑争论的焦点基本都是和10年前的黑哨龚建平进行比较。
把记忆拉回到11年前,2001年的甲B五鼠案的爆发,绿城董事长宋卫平和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因不满足协对他们球队的处罚,掀起了一场所谓的扫黑风暴,尽管这俩人自己都不干净,但在受了委屈以后他们摆出了一幅要和足协鱼死网破的态势,他们联手交出了所有曾经接受他们贿赂的裁判名单和金额。这场扫黑风暴的结果是,主动交代受贿37万元龚建平老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1年后他也在狱中“含冤”病逝,他的死让其他所有牵涉其中的黑哨和官员都松了一口气。
不妨做个简单的算术题,陆俊78万判5年半,而龚的37万判10年,受贿金额是陆的一半,刑期却是他的双倍,为何法律在给同样的罪行定罪时却可以出现如此大的差异,这样的法律如何让人相信其公平性呢?
有法律专家认为,“根据刑法标准,受贿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受贿达到81万元的陆俊,量刑却仅仅在起点之上一点点,判决明显比较轻!80多万属于受贿特别巨大的情节,从法律角度说,这样的应该叫量刑畸轻。”
还有专家解释,“尽管都是黑哨,也都是受贿,但如今四大黑哨的罪名与当年的龚建平并不一样,一个是‘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一个是‘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名的不同,也导致量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好比同样是车祸,判交通肇事和判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刑期也天差地别。”这个解释相当有趣,也基本反映了中国法治的现状。和英美法系不一样,我们国家的法律判罚是不参考以前的判例的,而同样罪行的量刑区间又很大。比如,陆俊所犯得是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应该判处5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到底是判5年还是判15年,不同的法院会作出迥异的判罚结果,具体怎么判,法官说了算。这样的法律体系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依然是靠人说了算,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或许此次这些黑哨的人脉关系要比当年龚建平硬得多,从而使得他们获得了“令自己满意”的判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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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新
事实上,这次对黑哨的宣判只是整个反赌扫黑最终宣判的开胃菜,后面还有谢亚龙、南勇、杨一民等几条“大鱼”,但这次的轻判也算是为日后他们的量刑打上了伏笔,估计被判得太重是不可能了,此前还有律师预测这几个足协高官有可能被判死刑的预测,在如今的事实面前也变得非常可笑。热切期盼着这次丹东和铁岭法院能依法严惩这些祸害中国足球蛀虫的球迷们,又一次感受到了被愚弄的感觉,就像他们一次又一次听着中国足球的豪言壮语,一次又一次的接受惨败而归的现实一样。
无论如何,反赌扫黑总是要告一段落的,这些落马的蛀虫估计再蹲个2、3年大牢后也就出来了,拿着他们往日收受的贿赂该干啥干啥。中国的足球也是要继续踢下去的,不管水平有多烂,也不管还有没有人看。新的黑哨也会再次涌现的,因为他们看到这么多前辈犯了最,后果也不过如此,这犯罪成本真是太低了。其实这和官场其他部门的反腐败一个道理,在这样一个法治体系下,法律大部分时候是掌握在人的手上,根本奈何不了他们,贪污个十几亿的官员可能都死不了,而背后没有大树的民间富豪却有可能不经意间惹祸上身,被定罪,被死刑。
万大雪
万大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丹东中院判决如下:
被告人吕锋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被告人黄俊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万大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被告人陆俊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被告人周伟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杨峰、张祖建均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杨峰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张祖建免于刑事处罚。
被告单位众一公司、被告人孙杰、李东红均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众一公司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孙杰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李东红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