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周文杰 上海银监局:已阶段性完成对部分金融机构的“三三四”检查
原标题:上海银监局:已阶段性完成对部分金融机构的“三三四”检查
6月16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17陆家嘴论坛筹备工作和主要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上海银监局副局长周文杰表示,已经阶段性完成对部分金融机构的“三三四”检查,下一步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银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切实整改,严肃问责。
“三三四”检查指的是今年3月到4月,银监会整治银行业“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的三项专项治理工作。其中,“三违反”治理要求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全面开展“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三套利”指的是“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相关治理工作剑指银行业同业业务、投资业务、理财业务等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中存在的杠杆高、嵌套多、链条长、套利多等问题;“四不当”指的是“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相关治理工作瞄准的也是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信托业务。
周文杰表示,现场检查是今年银监会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三三四”检查目的是为了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专项整治,引导银行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依章经营。
“上海银监局前期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展开了自查和监管检查工作部署,也制定了"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等的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也专门召集辖内金融机构负责人开会,要求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目前上海辖区内已经阶段性完成了对部分金融机构的检查,”周文杰表示,“下一步,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银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切实整改,严肃问责。”
根据“三三四”相关监管文件,在时间表上,“三违反”“三套利”检查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汇总分支机构自查情况基础上,于6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整改和问责报告需要在11月30日上报。“四不当”则需要在7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各银监局在8月15日之前形成辖区汇总报告报送银监会相应机构监管部门,抄送银监会创新部;银监会各机构部门再按照机构类别形成本条线汇总报告,9月15日前报送创新部。
对于整改时间的把握,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5月12日的“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议中表示,“三三四”检查会有计划地实施,有步骤推进,做好工作步调和时间安排的统筹协调,为各项工作落实时限设置一定间隔,实行错峰推进。
“工作设定自查、督查和整改等环节,以自查摸清底数,以督查确保真实,以整改促进规范。目前还处于摸清底数的阶段,因为我们监管,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的稳定,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必须对整个银行业经营情况、风险点、风险水平、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存在什么问题,进行摸底。
这样做到心中有数。今后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肖远企当时在会上表示,自查督查和规范整改工作之间安排4至6个月的缓冲期,为银行实现合规达标预留时间,“监管部门还将根据不同银行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整改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