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性爱症与性成瘾

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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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睡眠性爱症据报道,英国24岁女子哈洛德(ChelseaHarold)外型靓丽,个性开朗,但是交男友成了她现在最大的梦靥,为此感到内疚.不安和羞愧.5年前,医师诊断出,哈洛德罹患了“睡眠性爱症”(sexsomnia),晚上睡着后就像变了个人,会疯狂的与枕边人做爱,但醒来后忘得一乾二净,前后三任男友都因此而离她而去.5年前哈洛德本来都没有异常症状,有次男友汤姆很得意地和她说,前晚她“非常狂野”,连续和他要了2次,让他体验到难得的激情,但哈洛德却怀疑男友是不是弄错了,她只记得睡前自己很累,与男友搂了搂

睡眠性爱症

据报道,英国24岁女子哈洛德(ChelseaHarold)外型靓丽,个性开朗,但是交男友成了她现在最大的梦靥,为此感到内疚、不安和羞愧。5年前,医师诊断出,哈洛德罹患了“睡眠性爱症”(sexsomnia),晚上睡着后就像变了个人,会疯狂的与枕边人做爱,但醒来后忘得一乾二净,前后三任男友都因此而离她而去。

5年前哈洛德本来都没有异常症状,有次男友汤姆很得意地和她说,前晚她“非常狂野”,连续和他要了2次,让他体验到难得的激情,但哈洛德却怀疑男友是不是弄错了,她只记得睡前自己很累,与男友搂了搂、接个吻就睡了,两人愈讲愈僵。

哈洛德自己也觉得奇怪,因为男友“连细节都说得清清楚楚”,她便放在心上,后来再交往新男友时,一样的状况再次发生,她才惊觉可能是自己的问题,就医后确认自己得了这种怪病。接连两个男友都无法接受她“睡着变荡妇、醒来却全忘”的状况,而与她分手。

医师表示,“睡眠性爱症”的患者会睁着眼睛做爱,但其实就像在梦游,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过,有时睡着后也会疯狂自慰,但醒来后也是一无所知。英国约有4%的人有这种毛病。哈洛德现在正在接受催眠治疗,“希望有天能享受正常的性生活”。

“睡眠性爱症”于1996 年第一次见诸于文献,称之为“睡眠中的性行为”(sexual behaviour insleep,SBS)。第一次试图记录这样一种新的睡眠障碍是在2003年6月,见于加拿大精神病学杂志,把它归类于深度睡眠状态(parasomnia),后者包括梦游症。既然过去已经有性梦和睡眠高潮的记载和明确的定义,何以近年来又浮现出这样一种新的状况和问题呢?学术界之所以要把它与其他深度睡眠区分开来,因为它涉及到另一个人,这个性伴侣很可能并没有意识到患者其实是处于睡梦中。后来人们发现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担心患者会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事件。2005年,多伦多发生一个案例,一名被指控为强奸犯的男子辩称自己是“睡眠性爱症”,法庭把他的情况分类为“非精神病性自动症”,因为他在行动时不是处于意识清醒的状态,故没有给他定罪。但是建议他接受精神卫生检查以决定是否需要及时治疗。从法律学角度视为梦游症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诱因包括先前的睡眠剥夺、酗酒和过度用药。再加上“紧张”这样明确的梦游症的诱因。然而,梦游症多见于儿童(据说达15%),到了成年后则减少(只有6%)。也可能是梦游症到了成年后变异为一种与性相关的表现形式,只不过大多数没有报告而已。

性成瘾

就我已有的、或许也是大多数人对 “成瘾”所容易联想到的是指毒瘾、烟瘾、酒瘾等等,术语为“物质依赖”(这也不难理解)。在上述例子里,最显而易见的特征是:这些物质会对人造成明确生理解剖意义的损伤。如果把性行为放进来比较,得先衡量:通常情况下,性行为对身体健康有损害吗?!就我有限的医学知识,只知道在患有某些比较严重生理疾病情况下,性行为才对人身体健康不利(例如严重心脏病、产后阴道侧切的恢复期)。如果性行为对人的健康有害,恐怕人类早就不存在于世了。

或许,有人要说:是过度的性行为对身体有害。如此,那怎样才不叫“过度”呢?

如果仅以性行为频繁来衡量。就我所了解的那些自称频繁自慰、有强迫症状的男性,实际自慰频率并不高,有些最多一周2次或少于。显然,引起强迫思虑已经不是自慰行为本身了。

我前一阵就遇到一个病态地纠结于这个问题的妈妈:因为咨询了儿子所在学校的老师说“适当,不要过度”,就反复追问我“什么是最正确的适当自慰?”但问及她这个问题对她的意义时,她才告诉我,她年轻时曾经有一次自慰,从此以后就觉得自己的眼神都变得淫荡了---;询问她和儿子关系时,她说和儿子的关系其实已经很糟糕了----。这位妈妈症状形成有其具体的心理学、精神病学的原因,固然需要专业深入的帮助,但她所强迫性反复思虑的问题,还是有其社会环境的影响---

再者,有临床意义的“成瘾”的第二个特征是:当事人不接受自己的成瘾行为又难以自控,即有反强迫表现。正如彭教授博客所提到的:著名德国性学家欧文·黑伯乐在他的“性学中使用不当的专业术语”的引文:“----它阻碍人们洞悉各种性行为的原因和动机----”。例如,我以前曾写过的《相对的性欲低下》,当事人的性生理反应、夫妻性生活频率已经处于一般人的中上水平,但她主要出于夫妻关系的原因,愿意求助性治疗、迁就“性欲亢进”的丈夫。反之,一个把出轨伴侣说成“性成瘾”的人,说不定自己的性欲就低下。那些给自己或别人贴上“性成瘾”标签的人,不妨停下来想想:

是不能接受“别人说的它可能带来的生理病痛或健康威胁”?

还是不能接受自己的性冲动?

不接受自己享受到性满足后的快乐?

不接受“与自己有重要关系的人不接受”?

不接受“自己的性行为不被某些反性的社会群体接受”?

还是从来没仔细想过自己为什么不接受,只是不接受自己为此的内心冲突的焦虑?以至于泛化到因焦虑而焦虑,却早已忘却最初为何而焦虑!

正如尊师马晓年所言:“关键在于个人的态度而非妻子或什么人的态度。如果个人为此感到极大痛苦而求助,就要帮助,如同自我适应不良同性恋一样,虽然我们已经不认为同性恋是性心理障碍,当然我们“帮助”也并非要纠正同性恋。所以,在横向倡导人性、尊重自由选择的多元社会同时,性治疗机构也纵向、深入地、更针对性地帮助因性困扰而求助的人们。

性行为或性欲旺盛本身不是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对自身的性行为的认知、情绪、意志力的难以达到协调整合才是问题;我所理解的性治疗,首先关注一个完整的人而非症状,从纵向个人成长和横向社会环境中去完整地理解他们,从而体察他们的性困扰,包括理解他们为什么选择性地关注“性成瘾”、“手淫有害”,以帮助他们获得生理上、与他人关系上、与自己内心的统合平衡,实现个人独特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