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 安康市公共职业介绍中心
一、新增劳务人员流程:1、用工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新增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始时间、所属部门、岗位等内容的书面通知。2、报送新增人员资料(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岗位合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证正反两面一份、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常规体检、肝功两对半、血常规、心电图、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请在照片后备注姓名)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驾驶员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已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人员提供养老本医疗本复印件各一份、个人档案、本人姓名开户的安康市范围内邮储账号一个)。
3、审查资料。
4、正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以在本中心起保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
5、用工单位自新增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起,将新增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当月转入劳务派遣中心指定账户。
6、用工单位电话通知劳务派遣中心查收上述已转支款项。
7、劳务派遣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向银行查收。
8、新增人员工资、社保等转支费用确认到帐后,派遣中心组织发放新增人员工资和各项社保申报。
二、 辞职、辞退人员流程:
1、劳动者提前30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用工单位提前30日提出书面辞退申请并写明合法辞退理由。
2、用工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领导核准盖章,并提前25天将核准申请交劳务派遣中心。
3、派遣中心根据该申请减次月社保计划。
4、劳动者本人在辞职、辞退时间到期当日,前往派遣中心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5、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辞职、辞退人员带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交接完毕证明书,前往派遣中心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说明:1、用工单位指提供岗位并实际用人的单位。
2、按现行社保政策社保增减计划申请需提前一个月申报,特别是辞职、辞退及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和用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要求操作,以避免因工作失误从而造成工作被动和经济损失。
3、如有新的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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