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玉杰武玉亮 家乡人强力声援武玉杰律师建议其拿起法律武

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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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昨日本报<武玉杰母亲:我儿子不是坏人>(A10版)报道在广大读者中产生强烈反响,热心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对北京铁路警方没收武玉杰身上价值18000元的火车票

本报讯昨日本报《武玉杰母亲:我儿子不是坏人》(A10版)报道在广大读者中产生强烈反响,热心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对北京铁路警方没收武玉杰身上价值18000元的火车票和1700元现金的行为表示不满,不少读者表示愿帮助武玉杰渡过难关。今日,本报将开通爱心热线,并已特派记者赶赴北京采访。

律师:取得报酬合法合理

昨日早上,省城很多律师给本报打来电话表达看法,并希望给武玉杰法律上的援助。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孙箫律师认为,北京铁路警方不应将武玉杰替同学买票收取报酬的民事行为,界定为涉嫌倒卖车票的刑事行为。孙律师说,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武玉杰与特定的对象———同学之间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订立了口头形式的委托合同,他依据合同关系取得报酬,是完全合法、合理、有据的。

孙律师认为,北京铁路警方扣押、没收武玉杰身上18000元火车票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赃款赃物、涉案物品公安机关才能扣押,而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北京铁路警方明知火车票是其他学生垫付的仍扣押至今,导致所有已付款同学不得不再次掏钱通过其他途径购票回家,这说明扣押车票本身没有法律依据。孙律师最后建议,武玉杰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大学生:武玉杰属勤工俭学

昨日,省内不少高校同学也致电本报声援武玉杰。一位安大的孙同学说:“武玉杰是靠替同学跑腿拿点辛苦钱还学校杂费,属于自助型的‘勤工俭学’,为何不归还其被没收的火车票和票款?”孙同学认为,北京铁路警方的行为不仅伤害到了武玉杰自力更生的权利,也封堵了贫困生一条勤工俭学之路。“贫困生为什么不能替同学买票获取一点微利?如果是我让他代买车票,我会多给他点钱,因为他太辛苦了。”

退休女教师:捐出要买衣服的钱

昨日合肥一位退休女教师致电本报,表示愿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这名贫困大学生。她在电话里说:“我今年70多岁,退休已经十几年了。今年三八妇女节我想送自己一件外套。看过你们的报道我决定不买了,我要拿出这一两百块钱捐助给他。我很赞赏孩子这种精神,要鼓励孩子走出困境。”其他一些读者也表示要帮助武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