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孟依图片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图)
经过6年的诉讼,广东省高级法院一审判决朱孟依旗下的珠江投资公司、合生骏景公司等,因侵权行为赔偿原告4.5亿多元。最高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中国周刊记者 郭国松 广州报道
站在一处名为骏景花园的住宅小区大门前,看着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贾弘基一脸的惆怅。
这块位于广州高新科技园东侧、市区东部两大主干道中山大道和黄埔大道之间、总面积达665亩的土地,原来的主人正是贾弘基所在的天河科技园建设总公司。那时候,他们还是一家国有企业。
10年过去了,这里早已建成了规模庞大的住宅小区,并且成了朱孟依的合生创展地产王国发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原来的主人如今一无所有。
但是,外界并不知晓,这片土地的原主人将朱孟依的公司告上法庭,历经6年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朱孟依的公司赔偿4.5亿多元,却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一系列的玄妙之处若隐若现。
朱孟依接手700亩划拨土地
贾弘基说,他们这个小公司实在耗不起,原本就没有能力跟朱孟依财大气粗的合生王国打官司,当初甚至连诉讼费都交不起。6年的诉讼,他们以最低的诉讼请求,终于等到了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朱孟依的珠江投资公司、合生骏景公司等,因侵权行为将支付总共4.5亿多元,其中,贾弘基的公司将得到35%。
但朱孟依等并不愿意支付这笔钱,而是向最高法院上诉,经过一年多的折腾,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这个案件背后有很多奥秘。”贾弘基欲言又止。记者追问有何奥秘,他苦笑了一下说:“你去问律师。”
贾弘基目前的身份是广州市天河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回想起与朱孟依短暂的合作和其后长达6年的诉讼,贾弘基长叹了一口气。如今,他和公司几个负责人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愤怒,更多的是一种无奈。
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吸引回来创业的“海归”们,广州市政府决定在东郊公园(即后来的天河公园)东侧至车陂路、黄埔大道和中山大道之间建设高新科技工业园区,总面积1170多亩。
为了开发工业园区而成立的广州市天河科技园建设总公司(下称建设公司),是一个隶属于高新科技园管委会的国有企业,上千亩行政划拨的土地就是他们可以经营的资源。
靠近公园的高新科技园一期工程很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吸引了包括网易在内的一大批企业。不过,就像当年各地跑马圈地的开发区运动一样,广州市决策者当初雄心勃勃的高新科技园区计划,尽管圈了上千亩土地,却在一期工程开发460亩之后,未能继续发展下去。
“实际上,我们已经在二期工程中建了不少厂房,但根本租不出去,都拆了,剩下的710亩土地闲置在那里。”建设公司总经理林文锐回忆说,“我们去找朱孟依,提出跟他的珠江投资公司合作开发,我们出土地,他们出资金。他们说有办法变更土地的使用性质。”
当时珠投公司正在开发华景新城项目,这个超大楼盘就位于天河公园的西北角,中山大道北侧,与林文锐主导开发的高新科技园一期工程可谓近在咫尺。华景新城在广州名气甚大,它的成功开发,不仅让朱孟依的地产公司赚取了第一桶重金和公众眼球,而且为其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对于合作开发这710亩土地的意向,双方一拍即合,决定设立广州天河科技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科技园实业公司),开发上述土地。其中,建设公司占35%的股份,珠投公司占65%的股份,双方享有同等权利。合作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由建设公司委派。
经过双方审核,确认建设公司在合同签订之前,已经投入到这700多亩土地上的费用约1.78亿元,包括征地拆迁、勘测规划、“三通一平”以及贷款利息等实际支出。这1.78亿元费用,珠投公司按所占65%的股份比例,向建设公司支付1.15亿元,作为在科技园实业公司的出资。同时,考虑到建设公司多年来的工作,珠投公司给予2000万元的经济补偿。
据林文锐介绍,双方实际能够开发的土地约665亩。1997年3月5日,广州科技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准注册。
朱孟依的“原罪”
在合作公司成立后,朱孟依一方提出,由珠投公司首先对其中的270亩进行承包开发,承包价为每亩170.74万元。建设公司同意了这个计划。
1997年8月22日,建设公司与珠投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珠投公司对270亩土地的开发方式为独立承包和经营,不论盈亏,珠投公司必须按每亩170.74万元,向科技园实业公司支付4.61亿元,其中1.6亿元(35%)直接付给建设公司。除此外,建设公司对这270亩土地的开发不再享有其他权利。
紧接着,专门为开发上述270亩土地的项目公司、中外合作性质的广州合生科技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经广州市工商局核准成立。
贾弘基说,朱孟依成立的这个公司,一个股东是他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南博置业有限公司,占70%的股份,另一个股东是科技园实业公司,占30%的股份,所有注册资本全部由南博置业公司投入。但实际上,这个公司的成立和股份比例与建设公司基本没有关系,建设公司对此270亩土地的收益,就是一次性的1.6亿元。
从记者经过调查对当年事实还原的情况看,在双方成立科技园实业公司的时候,由于建设公司手上的700多亩土地是行政划拨给科技园的建设用地,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这700多亩地只相当于一个用地指标,建设公司尚不具备完全的使用权,要转变为普通住宅用地,除了规划和国土等部门用地性质的变更外,还要补交一系列费用。
“为什么当初划拨给高新科技园的用地后来改成了商住楼用地?这背后是怎么运作的?我们没法回答你的问题。反正他们当时拍着胸脯说,全部由他们去运作。”面对记者的疑问,建设公司总经理林文锐说。
局外人无法知道这个背后是如何操作的。10多年后,我们能看到的事实,就是这700多亩土地很快核发了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政策上的障碍顷刻间消除了。
于是,在高新科技园一期工程东侧不远处,一个名为骏景花园的大型住宅小区拔地而起,这便是珠投公司继华景新城之后的又一个房地产项目。
林文锐告诉记者,骏景花园作为双方合作开发项目的一期工程,中间也没有出现大的矛盾。“但建设公司应得的1.6亿元,除了天河区政府从骏景花园拿走120套房子,用于末班车房改,其他的我们什么也没有得到。”
骏景花园的项目完成后,双方多次讨论对剩余的374亩土地的开发方式。“2001年8月13日,我在珠海跟朱孟依协商,后来又开董事会,双方未能就如何开发达成一致。”林文锐说,“回到广州后,我们突然发现,这300多亩地已经被朱孟依的公司转走了,在董事会之前就已经办理了转名手续。”
建设公司在震惊之余,急忙到有关部门查询,原来在科技园实业公司名下的300多亩土地,在2001年8月10日已经过户,新主人换成了朱孟依的公司。“我们手上还拿着规划红线图,但土地已经变成他们的了。”贾弘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