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峰i5 发改委:2015年前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原标题:发改委:2015年前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新华社电(记者胡俊超、王琰穆)国家发展改革委25日发布公告称,国家发改委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目的是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引导居民电力消费的作用,进一步提升阶梯电价制度实施效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设,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
通知提出,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已经出台的地区,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峰谷电价目前我省只在石家庄试点
明年将扩大试点范围
本报讯(记者付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石家庄市为我省唯一试点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的城市,明年我省将扩大居民用电峰谷电价试点范围。
据介绍,2013年7月,省物价局将石家庄市确立为我省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的唯一试点城市的,本着居民自愿的原则,在城区范围内选择部分居民小区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工作。其中,峰段为每日8时至22时;谷段为22时至次日8时。
由于我省已于2012年7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所以,省物价局在试点方案中明确,谷峰电价将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原则计算电费。即先按照峰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分时电价标准计算全部电量的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递增电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递增电费。
以上三部分电费之和为该居民用户的总电费。其中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5元,谷段电价为0.35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
在最近召开的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省发改委提出,2014年我省将扩大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