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前飞高水平司法 许前飞代表:司法应平等保护市场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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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江苏网3月11日讯(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袁涛 戚阜生 王宛璐)11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团审议两高报告中,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高级人民法

中国江苏网3月11日讯(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袁涛 戚阜生 王宛璐)11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团审议两高报告中,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在发言中建议,法院、检察院在司法程序中,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要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许前飞说,在全面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实际上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平等的。“就拿刑法来说,现行的很多规定就规定了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的一些差异,他们是差别对待的。比如说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挪用企业资金,叫挪用资金罪。

国有企业的人员挪用国企业资金,可以照国家工作人员处理,叫做挪用公款,量刑也不一样。挪用资金这个罪,最高刑法是10年,而挪用公款最高可以判到无期徒刑。”

“罪名不一样,执法尺度也不一样。在立法本身,存在这样一些缺陷。”许前飞希望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对这些缺陷进行弥补。

发言中,许前飞还建议,推动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这在整个深化体制改革当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改革应当从这方面入手。“解决人的问题是主要的,我国法院70%的案件在基层法院审理,70%的法官在基层,而基层的法官70%以上在国家行政职级序列当中,他们是处在最底层的,而且当中绝大部分人毫无升迁的期望,连一个科级干部都不如。就是这样一些人,承担了全国一千多万案件的繁重任务。”

许前飞说,这几年江苏的案件在成倍增长,去年审结的案件首次超过一百万件。但是司法人员、审判人员并没有增加,人员大量流失的势头也没有遏制住。对此,他急切希望,在司法体制改革当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此问题。“有些东西可以分轻重缓急,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刻不容缓。”

此外,许前飞还认为,司法改革要注意尊重基层的积极性,尊重人民群众基层干部的首创精神,“就是要允许基层试,作为司法机关,在不违法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在有些问题上做一些尝试。”

(原标题:许前飞代表:司法应平等保护市场各类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