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江被指双面形象:曾把600万家当献给全村
以11月27日为界,王廷江——这位拥有“全国人大代表”、“十五大党代表”等炫目身份的公众人物,出人意料地向公众展示了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
大闹机场之前,在公众的心目中,53岁的山东临沂人王廷江是一个把600万元巨额家产无偿捐给集体的私营老板,一个全心全意带领父老乡亲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一个“托党的福就要报党的恩”的优秀共产党员。他的头顶上拥有无数耀眼的光环:八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五大代表,九届山东省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等等。
今年3月14日,“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权”被写进宪法修正案。在媒体回顾私营经济和私有财产权取得合法地位的历史进程时,山东省私营企业主王廷江的名字被反复提及。1989年,当时的临沂市罗庄镇陶瓷厂厂长王廷江将自己价值600万元的陶瓷厂献给村集体。
1989年,当国家经济体制尚未完全接纳私营经济,有文件规定,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
私营企业主们特定时代下作出的特定选择,当时被称之为“戴红帽”。戴上红帽的好处不言而喻,一是摆脱了身份不合法的窘境,二是可利用集体资源获得更好的政治信用和经济信用,更易得到银行的贷款融资。
在后来官方媒体的宣传里,王廷江此举被理解为:王廷江以牺牲沂蒙山区第一个“百万富翁”为代价换来一个亿元村的崛起。一家媒体如此评论,“王廷江在把自己600万元家当献给全村人的同时,也把自己整个人献给了沈泉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