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居巢区 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教育局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 我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招聘86名,其中:完(高)职中38名(其中四中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6名),初中11名,小学34名,幼儿园3名,具体招聘学校、学科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一致(信息技术、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可报计算机学科,学前教育专业可报幼儿园教师)。 3、年龄: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完(高)职中、初中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的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 5、资格条件: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4)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居巢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健康路与向阳路交叉口)。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并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明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4)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果低于以上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将于7月3日在《居巢区人事人才网》、《居巢区教育网》予以公布,因报名比例不足被取消的职位,原报考人员可于7月4日上午8:00—11:30到居巢区行政服务中心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报名时缴费),面试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交考试费。 (6)资格审查:区人社局、教育局和监察局联合组织进行,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7日,地点:居巢区行政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 采取笔试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 考试时间:2011年7月9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所报学科高中对应知识。
卷面分值为100分,考生得分按50%折算后计入本人总成绩。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居巢区人事人才网》、《居巢区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2)专业化面试 进入专业化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化面试。专业化面试采取教案撰写与无生上课形式。①教案撰写:分值20分,时间为60分钟,考生得分按50%折算后计入本人总成绩;②上课:以抽签方式确定考生上课顺序,考生根据所撰写教案进行上课,分值80分,时间20分钟,考生得分按50%折算后计入本人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化面试成绩、上课成绩依次排序。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化面试人员数相同的,则设定专业化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专业化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专业化面试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高分放弃出现人选缺额,应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居巢区人事人才网》、《居巢区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因体检、考察或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所招聘学科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
5、自主择校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认定不影响聘用后,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考生开展自主择校。自主择校是指根据考前公布的招聘学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入围考生分学段、学科自主选择学校(报考四中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参加择校)。
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入围考生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择校。本人未参加自主择校也未委托他人代为择校的,视为自动放弃。
6、聘用
自主择校结束后即组织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招聘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2011年公开招考教师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