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朱丽君 朱江涛[江苏“官二代”杀人犯]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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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0年11月7日零点左右,苏州吴中区越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11月6日晚10点30分许,男子朱江涛与妻子张岚到越溪小石湖公园,因朱江涛上厕所,出来后未找到张岚

2010年11月7日零点左右,苏州吴中区越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11月6日晚10点30分许,男子朱江涛与妻子张岚到越溪小石湖公园,因朱江涛上厕所,出来后未找到张岚。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在小石湖公园周边寻找,一小时后在小石湖公园湖中找到张岚的尸体。

随后,苏州警方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令人震惊的是,11月7日晚,犯罪嫌疑人朱江涛在接受警方盘问后交代:他和前女友朱丽君发生了婚外情,是两人合谋杀害了妻子张岚。11月8日晚,犯罪嫌疑人朱丽君也被抓获归案。

2011年1月2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开庭审理。

2011年2月22日上午9点,苏州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江涛与被害人张岚于2010年5月举行婚礼后,朱江涛与其前女友被告人朱丽君仍保持着不正当关系。期间朱江涛曾提议将张岚杀害,并与朱丽君多次商议,但并未付诸实施。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江涛、朱丽君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被告人朱丽君的作用小于被告人朱江涛。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江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朱丽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截至2月23日,法院方面还没有收到朱江涛和朱丽君的上诉请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