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江医保 李振江:加大支持创新药物力度 优先进入医保目录
央视网(记者徐辉 报道)创新药物研究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的意义。当前,中国医药产业“黄金发展时期”的曙光展现,国家医药产业政策正全面地促进国内医药企业的创新升级,国家应加大医保目录等产业政策,对创新药物的支持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李振江认为,目前,新药开发的周期越来越长,研发投入和审评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往往要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与技术风险;在进入药物市场之后,还将面临巨大的政策门槛与市场竞争压力:
第一,医保目录政策对于药物创新的促进机制没有完全发挥。2008年,医保目录药品销售额占据国内药物市场的60%以上市场份额;但是,创新药物要进入医保目录往往要受到上市年限、医保目录审评时限、各地医保目录评审体系的限制;往往是创新药物上市多年,但是依然无法进入到医保目录药品的主流医药市场。
分析原因,医保目录更新都有一定的时间周期性,目前我国国家和省级医保目录更新通常是4至5年才调整一次,而在美国、法国等地区,新药从上市到获得最终报销许可的时间只需要半年,日本平均为三个月,德国,英国甚至只要一个月。
第二,医保目录政策对于技术领先的创新药物的促进机制没有发挥。创新药物需要企业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与技术风险,尤其,新批准上市的具有化合物专利或组合物专利的创新药物(按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属化药1类或中药1类、5类、6类的药物),更是需要企业通过巨量的资金与多年的临床验证,才能完成上市前的临床评估。
但是,对于新批准上市的具有化合物专利或组合物专利的创新药物,没有从医保目录的政策上体现对技术领先的创新药物的促进机制。
第三,医保目录政策对于重大疾病领域的创新药物的促进机制没有发挥。与此同时,随着国内经济发展与人民健康水平的改善,“恶性肿瘤、肝病、心脑血管疾病、免疫功能性疾病、病毒性疾病、糖尿病等疾病”已经成为当前临床治疗领域的重大疾病领域;但是,针对上述重大疾病、具备临床治疗价值的创新药物,没有从医保目录的政策上体现积极的促进机制。
为此,李振江建议:
1、建立医保目录政策对于药物创新的促进机制。在保持医保目录政策体系不变的情况下,独立进行创新药物的国家医保目录增补工作,从而加大对创新药物的医保目录政策支持力度。
给地方政府更大的自主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居民的收入情况等,加快将适合临床治疗需求的创新药物纳入地方医保目录。
2、具备独立知识产权的化学药、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应该直接进入国家及地方医保目录。在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2009年出台的《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创新的意见》对药品技术注册审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目前,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尤其,创新药物的药品审评、药品审批步入了新的历史高度。创新药物的临床上市基本是遵循国际惯例,系统地完成了药品审评审批阶段。
因此,国内医药企业已经上市的、具备独立知识产权的化学药(按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属:化药1类)、现代中药(按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属:中药1类、5类、6类的药物),应该直接进入国家及地方医保目录。
3、建立医保目录政策对于重大疾病领域的创新药物的促进机制。针对“恶性肿瘤、肝病、心脑血管疾病、免疫功能性疾病、病毒性疾病、糖尿病等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独立进行创新药物的国家医保目录增补工作,从而建立医保目录政策对于重大疾病领域的创新药物的促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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