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非碘盐被刑拘 等他从厨房里拿出一包盐后
中心内容:卖非碘盐被刑拘,9月2日下午3时,从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案子办理中心处得悉,检察院对庞某作出了不同意拘捕的抉择。宝安区翻身派出所已作出了让庞某取保候审的抉择。
8月20日黑夜大概9时许,两名便衣其时说要买盐,等他从厨房里拿出一包盐后,便衣随即亮明身份,以指认批发盐的地址为由将其带走,因素是他不合法出售碘盐,被刑拘13天后才被取保候审,也是直到取保候审的那天(9月2日),她才再次见到自个的老公。
9月5日上午,电话采访了庞某,据他回想,当天清晨一点多到的家,走之前被奉告,要坚持电话疏通,如有事脱离深圳需到派出所存案。8月21日,宝山区公安分局对庞某下达了《拘留通知书》,以涉嫌“正在准备违法、施行违法,或许违法后及时被发觉”为由,将庞某刑事拘留。
8月23日上午,代理律师庞琨恳求对庞某取保候审,公安局以食盐的安全判定效果还没出来为由,不同意取保的恳求。庞琨通知汹涌新闻,2016年8月26日下午5时,公安局给出了判定定见,以为出售的食盐无毒无害。
不过也是在当天,公安局向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拘捕庞某的恳求。庞琨以为,本案中庞某的做法没有风险性,不存在违法现实,此类做法依照深圳市对盐商品的办理规则作行政处罚即可。庞琨说,庞某的做法底子构不成刑事违法,不应当立案。
他一共从宝安44区天虹商场后边的批发部进了54袋盐,但详细的店名不记得了,这以后卖了26袋。庞某称,因包装上标明是碘盐,所以他并不知道这些盐正本为非碘盐。而庞某老婆李某对汹涌新闻说,他们自个家近来吃的也是这种盐。
庞某坦言,自个只知道食盐要加碘,并不知道盐是受国家控制的,“早知道就不进这批盐了,正本平常也不卖盐,这次是趁便进了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盐业办理条例》明文规则:食盐零售事务,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企业、粮食企业和供销协作社零售单位担任。
需求托付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食盐的,由县级商业(含粮食、供销)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庞某代理律师庞琨说,这并不代表司法机关不再追查庞某的刑事责任,其下一步将恳求公安机关吊销对庞某的刑事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