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龙体育馆将退商还体
24年前建成的贺龙体育馆,曾是八一女篮夺取冠军的场地,也是姚明前往NBA之前随中国队比赛锻炼过的场地。历经近十年的租赁后,贺龙体育馆或许将在今年年底重新回到体育和赛事的轨道上来。
本报记者向群实习生潘锐周志坚长沙报道
“贺龙体育馆‘退商还体’后,不仅会承接大型体育比赛,同时也会让市民享受到更好的健身体验。主馆收回后将提质改造,最迟到明年地铁1号线开通时,一个全新的贺龙体育馆将呈现在市民面前。未来或将承接五人制足球赛、气排球比赛等市民喜闻乐见的赛事,”10月28日,湖南省体育局贺龙体育馆馆长曹品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贺龙体育馆将回归公益
据报道,10月22日上午,省政协副主席刘晓与多名体育界政协委员在贺龙体育馆进行调研。调研会上,刘晓明确表示:“贺龙体育馆必须回归公益。”收回贺龙体育馆不仅顺民情、合形势,同时也契合当前我省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的要求。
“长沙我曾来过多次,记得我前往美国征战NBA之前,还在贺龙体育馆(代表中国男篮)与一支美国明星联队进行比赛。”9月27日,来长沙观看2015年男篮亚锦赛的姚明曾这样说。
这座由省政府出资兴建的大型体育馆——贺龙体育馆,占地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可供使用的座位达到7000多个,1991年底建成投用。是省体育局的直属单位(正处级),曾承办过亚洲体操锦标赛、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和WCBA八一女篮的主场比赛。
2006年,为缓解场馆维护成本高、运行经费短缺等问题,贺龙体育馆决定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暂时将主馆租给湖南琴岛文化娱乐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琴岛公司”),双方当时签订了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今年11月27日到期,随后贺龙体育馆也将‘退商还体’。”曹品质说。
还馆于民,免费对外开放
“租赁合同一到期,我们就依法收回贺龙体育馆,并让贺龙体育馆‘退商还体’,真正成为市民健身和承办大型体育赛事的场所。”省体育局局长李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老百姓对全民健身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这让原本就有限的体育场馆就变得更加珍贵。”
曹品质介绍,贺龙体育馆已在10月20日向琴岛公司送达《函告》。文件明确表示,租赁期限届满后,贺龙体育馆将收回租赁物,恢复大型公益性体育场馆主体功能,请琴岛公司提前做好拆离、搬离等准备工作。
曹品质介绍,今年3月,贺龙体育馆已率先收回对外租赁长达20年的附馆“贺龙舞厅”,改造成为“贺龙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这个中心设有羽毛球、气排球、中老年体育舞蹈等项目,周一至周五每天免费对外开放两小时。
另据了解,与主馆一样即将在11月“退商还体”的,还有方正证券租赁的贺龙体育馆二楼场地。“我们也将在11月收回,并准备开设青少年击剑等体育项目。同时国民体质监测、体育健身技能培训等服务也将随着场地的回归,免费向市民敞开大门。”曹品质说。
各种“贺龙杯”赛事正在酝酿中
尽管离贺龙体育馆“退商还体”还有约一个月时间,但欲进驻贺龙体育馆的各种比赛与活动,却已有不少。
“已正式加盟中国首个五人制足球联赛——珠江三角洲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的湖南海锐足球俱乐部,就有可能将主场设在贺龙体育馆。”昨天一位省足协官员介绍。“我们听说贺龙体育馆即将‘退商还体’的消息后,迅速与省足协和贺龙体育馆取得了联系,希望未来能把海锐足球队的主场放在贺龙馆。”海锐俱乐部负责人盛文说。
实际上,在姚明专程来长沙观摩男篮亚锦赛时,就曾遗憾表示“我还以为比赛是在贺龙体育馆”。
贺龙体育馆回归在即,该馆负责人曹品质介绍:“主馆收回后我们将进行提质改造。最迟到明年长沙地铁一号线开通时,一个全新的贺龙体育馆将呈现在市民面前。”
据了解,目前,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气排球、击剑等一系列“贺龙杯”赛已在酝酿之中,待各场馆恢复使用后,市民喜爱的全民健身大餐也将应接不暇。
“尽管目前体育馆门前还在进行地铁1号线的施工,但对贺龙馆进行改造提质的计划却早已开始。最迟到地铁1号线正式开通时,贺龙体育馆将全部对市民开放。”曹品质表示。
声音
琴岛:将积极搬迁正寻找合适的演出场地
本报长沙讯10月20日,贺龙体育馆发来函告,要求“琴岛”在11月27日租赁合同到期后,从该馆搬离,并恢复租赁物原状。
正是从这一天开始,身为“琴岛”董事长的余德华就认为,“琴岛”已没有退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合适的场地,“只有如此,才能在长沙留下这个持续了22年的文化品牌。”
作为中国经营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演艺公司,“琴岛”曾创造了歌厅行业的“琴岛现象”,其运行模式辐射全国,企业也被评为“中国文化娱乐演出企业三强”。
余德华介绍,2007年,“琴岛”与贺龙体育馆达成协议,租赁该馆场地开展演艺项目,协议期为5年。“但没过多久,因为体育馆人事变化,此前的协议没能履行。2009年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并在2012年到期后续签三年。”余德华说,这份2012年签订的合同,便是“即将到期的合同”。
根据这份《租赁合同》,双方租赁关系将在今年11月27日到期。贺龙体育馆称,因履行完毕而终止,租赁期限届满后由该馆收回租赁物自用,“琴岛”应按合同的相关约定严格履行,“提前做好拆离、搬离、恢复租赁物原状的准备工作。”
10月28日晚,余德华告诉记者,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场地,作为搬迁后的演出场所,但没找到。为了尽快搬迁,“琴岛”已经向长沙市政府提交报告,请求将琴岛纳入杜甫江阁对面的文化旅游区规划,由其投资兴建一个集文化娱乐、传统剧目和大型演出于一体的综合性演出基地,作为搬离贺龙体育馆之后的演出场地。
目前,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已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此报告“尽可能给予支持”,长沙市文广新局、规划局等部门也正协调处理。
余德华说,“琴岛”支持贺龙体育馆的“退商还体”,但让他为难的是,“我们这样一个400多人的演艺场所,歌厅里的设备设施就多达上万件,很难在短时间内完全搬离。”双方租赁合同中提到的搬迁过渡期为90天,他希望,贺龙体育馆能充分考虑“琴岛”实际,在新的选址和演出场地确定之前,为“琴岛”留有足够的过渡时间。 记者徐海瑞